目 录
第一部分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
部门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是城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资源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业后备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利用;
2、组织土地资源的调查、区划、评价与分析、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土地整治、开发、利用规划及农业后备资源的开发整治利用;
3、确保我区的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4,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部门年度总收入6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41万元。 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0.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59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11.44万元,增长28.40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调整地区津补贴。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
3.事业收入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2014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5.其他收入9.82万元,与2015上年决算数增加0.82 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租金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部门度总支出61.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农林水支出47.49万元,主要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5上年决算数增加10.28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地区津补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比2015上年决算数增加3.45 万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增加。
3、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5上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单位征地业务减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5万元,增长11.50 %;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调整地区津补贴;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3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5万元,增长11.50 %;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调整地区津补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30 万元,增长30 %;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3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
分功能科目看,农林水支出47.49万元,主要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城区土地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部门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万元的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 与2015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万元,比2015上年增加2.06万元,增长63.1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修缮及更换办公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因期限过长,年久失修停用)。
(四)决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