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决议;拟订本区组织、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党组织设置;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负责全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管理党费;负责区党代会代表、区委和区纪委组成人员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人选的酝酿、协调、考核,做好区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协助区委办理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的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党群系统、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检察审判机关、人民武装(地方编制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指导区委管理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调配和按处级职务安排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指导干部档案管理及干部人事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统一规划、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五)宏观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
(六)检查、督促本区组织和干部工作,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负责落实干部政策;负责派驻港澳、国外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区委管理干部出国(境)的政审事项;负责区委管理及归口管理干部年龄、工龄、学历的审核确认。
(七)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区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协调、指导、检查各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
(八)参与制定人才政策,并检查督促落实;检查、指导、协调全区人才工作;选拔和管理区优秀专家工作。
(九)贯彻执行退(离)休干部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老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全区离休干部和区委管理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办理归口管理干部的退(离)休审批报批手续。
(十)承办上级组织部门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组织部本级。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组织部内设8个股室(中心),分别为:秘书股、组织股、干部股、干部监督股、人才工作股、调研室、党代表联络服务办公室、电教中心。
区委组织部共19个编制,实有在职人数16人,退休人数4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4人。
第二部分 区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总收入616.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9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6.52万元,比2015上年决算数增加169.09万元,增长53.27%。主要原因:调资增加与各项办公运转需求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6.13万元,比2015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4.52%。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总支出616.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34.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6.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与办公费用,比2016上年决算数增加138.23万元,增长69.82%,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与各项办公运转需求的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比2015上年决算数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比2015上年决算数增加18.29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的项目支出。
4、其他支出(类)23.2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费用,比2015上年决算数增加15.22万元,增长190.25%,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支出类的项目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8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3.62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与各项办公运转需求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1.54万元,增长78.86%;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与各项办公运转需求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336.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与办公费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3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5.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0.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3.2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 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需求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71.68%;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占2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主要用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6年部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辆已上缴车改办,另一辆主要用于日常的公务行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发生国内接待3次,接待人数共80人。主要包括……。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2万元,比2015上年减少2.15万元,降低8.9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其中一辆已上缴车改办,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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