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
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外事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香港、澳门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重要情况和动向,提出汕港澳加强合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日常涉港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接待工作。
(3)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核、报批工作,办理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的领发及统一管理和收缴工作,指导外事业务,监督执行外事纪律。
(4)负责侨务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华侨房屋政策,处理有关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及其侨眷的来信来访,协助对贫困归侨扶贫救济;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华侨的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承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以及兴办公益慈善事业的日常审核工作及跟踪监督管理;办理归侨、侨眷身份确认;负责侨房政策的落实,接待和处理侨胞及侨眷侨属的来信来访。
(5)负责对侨胞自愿捐赠物资的审核、报批和使用监督工作。
(6)综合华侨、海外华人的信息,建立侨情档案,负责侨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7)参与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引进工作,并对引进的重点侨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扶持归侨、侨眷企业和为侨服务企业的发展。
(8)调查和落实归侨海外工龄政策,承办外籍华人申请来我国定居和华侨回国定居的事宜,帮助和协调“三侨”学生入学和毕业分配。
(二)机构设置
1988年5月17日设立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人员3人,定为正科级单位。2005年1月11日,更名为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定编4人,设正、副局长各1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
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度总收入13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0.41万元,比2016上年决算数增加36.27万元,增长27.8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提升统发工资,二是公积金缴费比例提高,三是住房改革性补贴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2016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3、事业收入0万元,比2016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2016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5、其他收入0.01万元,比2016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银行利息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度总支出137.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万元、项目支出12.85万元,比2016上年决算数增加4.76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02万元,下降13.66%,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7.19万元,下降28.25%,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4.11万元,增长80.12%,四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85万元,增长28.50%。
2、教育(类)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没有,比2016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0万元,主要是汕尾市海外华裔青少年冬令营活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比2016年上年决算数增加25.40万元,增长45.68%,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和抚恤金增加。
5、农林水支出3.65万元,主要是困难归侨救助金。
6、其他支出(类)2.50万元,主要是贫困归侨扶持经费比2016年上年决算数据增加1.40万元,增长56.00%,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华侨事务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2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是困难归侨扶持资金、精准扶贫等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39.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类)华侨事务(款)2.4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归侨扶持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款)26.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及项目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群众文化(款)8.00万元,主要用于汕尾市海外华裔青少年冬令营活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55.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死亡抚恤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其他扶贫支出(款)3.6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归侨救助金;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归侨扶持经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汕尾市城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2016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主要用于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主要包括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无。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无;发生国内接待 0次,接待人数共 0人。主要包括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上年增加4.75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晋升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决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 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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