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城区 > 公示通知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9-07 17:4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城区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民生补短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汕尾市城区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和2月9日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落实区委重点展开、深化改革、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主基调和突出抓好“六大会战”的总要求,绷紧思想、铆足干劲,推动补齐各项民生短板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在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区两会精神和领导干部大会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短板弱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为把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城区贡献、在全市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进程中实现率先发展,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多措并举提高居民“四项收入”,积极对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公共服务补短板工程,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等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

  着力抓好居民持续增收。坚持工资性收入抓扩大就业、经营性收入抓创业创新、财产性收入抓资产激活、转移性收入抓兜底保障的工作思路,持续促进居民增收,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排在全市前列。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着力完善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高质量推进“三项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技能培训需求,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拓宽劳动者就业创业渠道,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部署,落实“幼有所育”重要决策,推进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巩固学前教育“5080”攻坚成果,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全力开展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保障行动,新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公办学位数量,解决我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紧张问题,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扩大特殊教育办学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盘活现有已达标的编制存量,及时补足教师缺员,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推动教师队伍量质齐升。

  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水平。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五医”联动改革不断深化,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和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逐步提高,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善提升区、镇、村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成达到国家标准的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同步推动建设一批智慧图书馆和数字文化馆,提升基层公共文化发展活力,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体育强国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住房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对标市方案,编制我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受惠人群逐步扩大,养老服务实现提质增效,不断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推进托育机构建设,逐渐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加强妇女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打好居民增收战役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达到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达到14%。

  (二)全力打好就业提质战役

  推出促进就业系列“组合拳”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4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及政策宣传活动50场以上,实施“广东技工”工程,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00人次以上,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50人次以上、“南粤家政”培训600人次以上。

  (三)全力打好教育强基战役

  完善公办学前教育设施建设。2022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所,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增加公办学位达1620个(不含购买学位),逐步解决公办学位不足的问题。

  控制学前教育学位购买率。2022年,按照市工作要求,降低政府购买公办学位数量,全区学前教育购买学位压减率30%以上,促进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质性增长。

  保障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2022年,推进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所,新增学位2400个;推进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所,新增学位2600个。

  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2022年,在信利、比亚迪、海珍等企业设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人才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22年底,全区创建5个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其中,幼儿园教育集团4个,小学教育集团1个。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22年底,高中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达到14%,继续选拔20名中小学优秀青年干部作为培养对象。

  (四)全力打好健康城区战役

  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水平。以深化“五医”联动改革为抓手,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2022年,卫生健康公共预算支出占比明显提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5人;注册护士数、床位数、全科医师数、公共卫生人员、区域内住院率提高。

  提升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2022年,推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省下达90%以上的目标值要求。配合市推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五)全力打好文化强区战役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快补齐我区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启动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推进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项目建设和达标升级工作。2022年,体育场地设施更加均衡优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向自然村延伸,构建起配置更合理、使用更便民、管理更高效的健身设施网络,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体育社会组织更加规范健全,科学健身更加广泛普及。

  (六)全力打好保障兜底战役

  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22年,汕尾市城区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924元,同比增长4%,比省定四类地区最低标准高出11.6%;城镇补差水平提高到710元,同比增长4.1%,比省定四类地区城镇补差水平高出8.7%;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84元,同比增长5.56%,比省定四类地区最低标准高出18.1%:农村补差水平提高到476元,同比增长16%,比省定四类地区农村补差水平高出58.7%。按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6倍的要求,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79元、1095元,同比分别增长4%、5.6%。

  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2022年底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万人,持续加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力度,加强督查督导,确保100%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分配任务,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区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2年建设2家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4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示范点,新建19家爱心(长者)食堂。配合市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点)智慧信息化建设。

  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健全托育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增加社会托育照护服务供给,构建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托育照护服务体系,提升托育照护服务能力。2022年,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1家示范性托育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人均增加30元,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提高到200元,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加大用药保障力度,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优化经办服务,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立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需求,明确实物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并举的保障方式,着力解决好住房问题。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2022年,全区完成60户租赁补贴任务。

  提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能力。提高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以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为目标,进行康复评估,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精准服务行动计划,按照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扎实落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制度,确保100%完成2022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持续规范用好应急救助资金,加强退役军人帮扶救助,统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切实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四、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

  (一)全力提高居民“四项收入”

  1.稳定岗位扩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开展城镇新增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精准就业服务,积极打造形式多样的招聘模式,全年发布不少于20000个就业岗位招聘信息,全年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0人。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打击企业欠薪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

  2.鼓励居民创业创新提高经营性收入。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全力做好市场主体培育,2022年实现新增市场主体7500户。落实减免税收、租金及延期缴纳税款等减负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推进新引进新投产的工业企业早投产开工、早上规入统。支持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返乡创业,给予创业扶持补贴、租金补贴。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等新业态,推进住房消费提升,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支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加快农业品牌建设,2022年,组织支持1家以上企业申报国家级农业名牌,新增国家级名牌1个、省级名牌1个、市级名牌2个以上,全力推进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产业链建设。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22年,培育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培育新增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家庭农场3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商业银行各项普惠金融监管措施,督促金融服务下沉,辖内法人机构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联、各金融机构,各镇(街道)〕

  3.激活居民资产提高财产性收入。引导和鼓励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变,鼓励以土地、资源作价入股或扶持资金参股,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消除薄弱村行动,各地按2020年至2022年分三年,分别按30%、40%、30%设定目标逐步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到2022年底,全区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均有稳定性的集体收入,争取75%以上的村级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20%以上的村级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到2022年,实现有集体资产的组级集体经济组织100%有经营性收入。逐步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三农”。加快“股票田”等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选取一批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和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试点。大力推动房票安置,鼓励发展民宿,盘活各类农村生产要素,使农民获得稳定收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金融机构,各镇(街道)〕

  4.强化社会兜底保障提高转移性收入。坚持和完善深圳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完善产业带动、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小额信贷支持措施,加强对脱贫稳定户监测预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金定期调整机制,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强化城乡居民兜底保障,2022年继续提高我区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减轻居民医疗负担,大病保险起付线不高于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60%;并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5.打造“三项工程”稳就业促就业特色品牌大力推行“粤菜师傅”工程,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50人次以上。推进市城区二马路“粤菜师傅美食一条街”建成,建成“粤菜师傅一基地三平台”,发展过夜经济。大力推行“广东技工”工程。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技能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实操性专业技术人才,推行企校双制技能人才培育模式。大力推行以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培训项目为重点“南粤家政”工程。2022年,全区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60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创业320人以上。举办“南粤家政送教下乡”培训活动,扶持建设4个“南粤家政”基层家政服务示范站,其中一个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打造“善美管家”品牌。〔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道)〕

  6.落实“降、返、缓、补”惠企利民政策。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2条”等政策,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扎实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工作,打好“降、返、缓、补”组合拳,落实各项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住市场主体。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等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我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22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稳定和促进就业作用,补贴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吸纳就业、就业创业平台建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市社保局市区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

  7.构建市、区、镇、村“四位一体”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开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稳定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供给,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帮扶。常态化开展劳动力摸查和企业用工监测,针对性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实现企业用工和就业需求动态平衡。深化“订单式”“定向式”校企合作模式,促成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比亚迪等重点企业达成合作,形成“招生即招工”产教融合模式。加强与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0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相关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规范就业登记管理,加强数据核查核验,确保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归零。〔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8.支持鼓励就地就近就业举办“南粤春暖”专项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流动招聘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创新推出“直播带岗”等网络招聘活动,实现就业服务不停歇、招聘活动不打烊,全年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及政策宣传活动50场次以上。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依托“汕尾在线人力资源市场”“我要就业”“我要找家政”“善美村居”小程序等就业用工服务网络平台,连点成网、多维度发布动态就业信息,开展家门口招聘活动,发挥区创业孵化基地作用,让群众更便捷找到就业岗位。〔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9.实施技能提升促进创业行动。坚持“过程结果看持证,持证结果看就业”的结果导向,抓好职业技能提升,推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创业有机衔接。深入实施百万工人培训计划和百万农民培训计划,围绕构建“3+2”现代产业体系和“5+N”先进制造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企业职工、“两后生”、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为重点,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我区乡村振兴、旅游、养老及各大产业培育一批技工、蓝领、大国工匠。坚持培训需求导向,采取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送教下乡、送技进厂”等形式,提供“一企一策”“一人一技”精准化培训服务。实施“乡村工匠”工程,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通过职业技能提升,增加城乡居民就业性收入。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促进教育事业提质升级

  10.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按照幼儿园规划建设、土地出让、登记办园、普惠园认定和配套园治理等各个环节和举措的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学位建设、项目跟进、师资队伍配备及教科研等工作。科学统筹安排,做好测算、规划工作,科学分析实际公办学位缺额,制定学位建设规划,在降低购买学位数量的同时,确保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50%、80%以上。根据人口流动和学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时通过多种方式补充学位紧缺地区公办学位资源,实现新增公办学位资源与民生需求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11.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以镇为主”体制,坚持“分区域、分阶段、分步骤”,坚持“因地施策、一镇一策、一校一案”,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发展,加强区域内义务教育统筹,全力开展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保障行动。统筹用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加强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持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加快项目竣工速度,严格项目进度管理,加强督查督导,2022年底,项目开工率达到100%,资金投入达到年度计划的10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12.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扩大优质中职教育学位供给和招生规模。推动汕尾市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择地新建项目。在信利、比亚迪、海珍等企业设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制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方案,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人才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各镇(街道)〕

  13.推进特殊教育扩容提质。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对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和培养力度,提高特殊教育专职康复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随班就读专职资源教师的专业水平。〔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1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决胜课堂行动,提高课堂育人效率,提高作业布置质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实现“双减”背景下的教育提质增效。探索“名校+分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创新驱动区域内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帮助成员提升常规课程教学水平,打造特色课程,凝练办学特色。2022年底,全区创建5个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其中,幼儿园教育集团4个,小学教育集团1个。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形成符合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员岗位特点,以品德、业绩、能力为主要内容突出考核评价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育管理实绩、教研员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指导实绩的综合评价体系,协助市教育局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协助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扭转“唯分数”的评价倾向,树立多元评价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15.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师德师风,弘扬正能量,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绩效和业务考核的核心内容,在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构建教师绩效评价体系,实现优劳优酬。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区、镇两级政府根据各地学校缺编情况和自然减员的情况增加并统筹用好教师编制,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师引才培才计划,引进紧缺学科类人才。继续实施学历提升工程,高中阶段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达到14%。开展中小学党组书记校长读书班、骨干教师培训等各类培训,实施教研员进校带班,发挥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7个市级名师工作室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用好用足用活广东省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政策,争取深圳、省属高校资源助力城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强化医疗健康生命护盾

  16.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区疾控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区疾控体系基础设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代建中心、各镇(街道)〕

  17.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疑难重症和传染病救治能力,按照《加强传染病疫情救治和急救转运能力建设方案》(汕防疫指办〔2021〕152 号)的要求,2022年,全区力争增加传染病床50张,ICU床位数40张。全面推进汕尾逸挥基金医院“五大救治中心”建设,2022年,加快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三大救治中心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圳对口帮扶汕尾市城区指挥部,各镇(街道)〕

  18.提高基层防控水平。强化全区3家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和逸挥发热门诊管理。实行59个已建成公建村卫生站规范化运行。积极打造“15分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圈”,支持1.5万人以上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增设一定数量的医养结合床位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19.强化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在2022年前建设1个救护车标准化洗消中心或洗消点,确保满足一车次一消毒需求。在人口密集的学校、车站、酒店、商贸综合体及企事业单位等大型公共区域,配置200台体外除颤仪(AED),培训约2000名初级急救员,提高急救知识普及率,提高公共场所应急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2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学习借鉴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区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持续提高就医体验、诊疗效率和质量以及医院运营管理水平。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模块建设和数据对接,完善信息标准应用管理机制,推动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从源头落实数据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加强数据管理,保障数据质量。打造区级智慧医联体,推动数字化建设,提升群众看病就医可及性。〔牵头单位:区医改办,责任单位: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21.完善公共设施“平疫结合”功能改造。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在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所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规范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建立集中隔离场所储备清单,落实全区2200个隔离房间储备。〔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2022年,全区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人才80名。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各镇(街道)〕

  23.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编制学校卫生室建设方案,统筹和指导辖区内建设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规模、师生员工数量相适应的学校卫生室。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设置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卫生室按设置标准配齐设备及药品。〔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24.加快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着力打造适应监督工作需要的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配合市推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履行主体责任能力助推全区食品产业规范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五)推动文体事业全面繁荣

  25.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区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含区文化馆、区博物馆)建设,另择地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区图书馆。〔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区国资中心、团区委、区科协〕

  26.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利用公园、绿地、闲置用地、公共配套建筑物等场地,借鉴粤书吧、文创体验馆、村史馆、非遗工坊、美学艺术馆等建筑运行模式,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文化传承、互联网、轻食餐饮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建设汕尾市城区渔歌传承基地。〔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27.提高馆站服务效能。购买3个公益性服务岗位,结合实际,安排在区文化馆,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能。补助我区文化馆、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岗位,落实专人负责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各馆、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8.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对文化馆(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实施免费开放支持力度。对区文化馆、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进行补助,支持其对社会实行免费开放,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维持日常运转所需水电费、消防、安全监控、物业管理维护以及购买服务等支出。〔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各镇(街道)〕

  29.提高基层软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加强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对全区59名农村文体协管员予以补助,支持其开展农村文化体育工作。支持其利用农村公共文体设施设备,开展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农村地区科学文化知识,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间组织举办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农村群众文体生活。管理和维护本村公共文体设施、设备,包括综合文化室、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宣传橱窗、文体广场等,开展文体活动,确保公共文体资源正常运作等工作。〔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30.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自然村延伸,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村民提供体育健身的场所和设施,补齐自然村全民健身器材短板,提高村民健康水平。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等传统项目赛事以及广场舞、健身气功、徒步等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31.完善旅游业配套服务。推进旅游景区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现有A级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力争今年指导申报1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以擦亮“冬养汕尾•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实验区”城市名片为抓手,开展“冬养汕尾•山海湖城•善美城区”系列活动;举办“汕尾人游汕尾”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

  (六)加强社会兜底保障

  32.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根据省发改委“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协助编制我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逐步满足家庭对养老托育服务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的需求。〔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33.强化社会救助能力。根据市2022年汕尾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标方案,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加强督导抓落实,对提标落实不到位、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适时给予通报。完善监测机制,及时将防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机制,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汇集、风险预警和精准救助工作。制定我区《关干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本地临时救助标准和规范补助资金发放程序,推动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改善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办事体验,加强妇女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妇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各镇(街道)〕

  34.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对标《汕尾市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制定我区方案。配合市加快推进汕尾养老产业发展大会暨“冬养汕尾”养老服务高峰论坛筹备工作,推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2年在全区建设2家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4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示范点,新建19家爱心(长者)食堂。打造管理和服务功能兼备、区、镇、村三级数据互通共享的汕尾市城区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各镇(街道)〕

  35.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按照《汕尾市创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我区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建成一批形式多样、服务优质、符合规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2022年,创建1家示范性托育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区托育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36.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缴机制,创新居民医保征缴方式,推进职工医保扩面征缴工作,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比例达到95%以上,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580元提高到610元。提高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将城乡居民参保人普通门诊报销限额从每年100元提高到200元,本区行政辖区内一级以下(含一级)定点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其他定点医院(包括市外医院)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50%,取消每次报销40元的额度。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区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打通“国谈药”“两病”用药集中采购和处方外配渠道,遴选部分信用良好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双通道”药店,将参保人用药保障扩大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巡访医疗费用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但还未享受到医疗救助待遇的参保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深化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开展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建立协调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用药保障管理,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探索将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办理,做好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等经办服务,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37.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兜底性的保障作用,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普惠性的保障功能,增大人才住房的供给,实现住房保障覆盖面从户籍低收入家庭为主扩大至公共服务困难群体、外来务工群体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再扩大到本地与外来的人才,形成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模式。2022年,租赁补贴户数达到60户,加快省级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8.提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能力。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将社区医疗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完善残疾儿童机构的康复设施建设。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完善各服务机构康复服务功能,开展康复咨询、评估、转介、社区康复指导、辅助器具展示及适配等服务。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队伍,社区(村)普遍配备1名经过培训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开展康复政策和知识宣传。实施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加强定点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康复业务培训,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标准、规范,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水平,2022年底前,争取全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牵头单位:区残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9.稳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制度,确保100%完成2022年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工程,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持续规范用好应急救助资金,加强退役军人临时救助救济。统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大力实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程,引导退役军人在专业性、行业性、应急性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更好引领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40.全面完成职业年金实帐积累工作。

  打好全区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收官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全区职业年金实账积累,确保全区2022年底前全额做实我区2017年1月份至2018年12月份职业年金记实计息共计约8193万元。〔牵头单位:市社保局市区分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五、工作机制

  为统筹推进我区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全力打好民生补短大会战。成立汕尾市城区民生补短大会战指挥部,总体谋划部署民生补短大会战,研究推进民生补短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定期督查政策落实执行情况。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各项民生补短工作。围绕一个细化的工作方案、一个明确的任务清单、一个可行的协调机制“三个一”要求,开展定期调度评估,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建立每周协调推进、每月进度通报,季度督办、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形成全区协同推动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各镇(街道)参照区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一)指挥部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民生补短大会战指挥部工作会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主要研究协调全区民生补短大会战重点工作及需要提请指挥部协调解决的事项,统筹推进民生补短大会战中涉及的居民收入、就业、教育、医疗、文体、社会保障等重大事项。

  (二)专题会议制度

  1.专题会议由民生补短大会战定向联系负责的区领导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由区领导联系负责单位组织。主要研究落实民生补短大会战指挥部议定事项,提出需要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科学谋划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2.建立联络员协调制度,联络员由各专班牵头单位的业务股长组成,各联络员要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送本专班民生补短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事项。

  (三)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

  各专班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半个月要定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民生补短推进工作进度,指挥部办公室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定向负责的区领导,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并每月通报民生补短推进实施情况。

  (四)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民生补短大会战配套考评机制,优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民生补短大会战作为今年综合性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民生补短大会战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梳理筛选民生补短项目和事项,排出进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区财政局要调整优化经费使用结构,优先支持民生补短板重点项目,健全发展民生事业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制度,拓展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民生领域,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区自然资源局要配合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安排和优先保障民生短板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探索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做好民生补短重点项目用地协调服务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项目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查督办。坚持以督查倒逼落实,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按计划持续推进民生补短各项工作。要建立督查监督机制,推动将民生补短大会战指挥部议定的重大事项列入督办范围。

 

附件2:民生补短大会战建设项目任务清单.xls

附件1:民生补短大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0660-3366678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