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城区 > 公示通知
分享到:
汕尾市城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东涌镇等六镇街实施单元)的公示
2025-07-23 11:31 来源: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落实省委赋予汕尾“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全新发展定位,按照省、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部署安排,为破解汕尾市城区“产城村、山林田”各类要素交错分布、农业适度规模化程度不高、优质连片建设空间不足等现实问题,城区通过高起点全域规划、高标准整体设计、高效率综合治理,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及汕尾市城区实际,组织编制了《汕尾市城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东涌镇等六镇街实施单元)》(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有关重点内容如下:

  一、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和实施期限

  实施单元:《方案》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因捷胜镇于2021年1月由自然资源部同意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将捷胜镇作为独立的实施单元,在征得各街道同意的前提下,将市城区2镇4街道(包括:东涌镇、红草镇、马宫街道、凤山街道、香洲街道、新港街道)为1个实施单元进行统筹编制。

  整治区域:《方案》以汕尾市城区为统筹单元,东涌镇、红草镇、马宫街道、凤山街道、香洲街道、新港街道6个镇(街道)为实施单元,将实施单元内41个行政村(社区)范围剔除权属争议用地后剩余的部分划定为整治区域。

  实施期限:《方案》实施期限为4年,即2025-2028年(具体以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为准)。

  二、整治目标

  针对当前存在的各类空间冲突问题,按照“百千万工程”提出的“一年开局起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显著变化、十年根本改变”目标任务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的思路,充分发挥城区的资源禀赋优势,以“全地域、全要素、全周期、全链条”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破解难点堵点,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全域各类建设项目,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将城区打造为“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山海湖城靓丽明珠、农文旅体融合典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风貌提升,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城区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

  三、工作内容

  《方案》提出构建“1轴1带3区”,围绕城湾协同发展轴、岸海联动发展带、海滨都市提升区、产城融合整治区、山海田园修复区形成总体整治分区格局。整治内容涵盖六类30个子项目,包括:农用地整治项目3个,建设用地整理项目3个,生态保护修复项目4个,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项目2个,产业导入14个,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主要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和社会投资。

  (一)农用地整理项目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以推动良田连片集聚,提升耕地整体质量为重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以补定占”,统筹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建成一批“百亩方、千亩方”集中连片耕地,计划安排农用地整治项目共3个,建设总规模为599.377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57.6880公顷。

  (二)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按照“优化布局、存量挖潜”的思路,通过整理低效闲置用地,腾挪出建设用地空间,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高城区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规划在城区安排3个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6.3010公顷。

  (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整治区域安排生态保护修复项目4个,建设总规模约608.1924公顷。

  (四)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项目

  开展镇村风貌整治与环境提升,引入商业业态,推动2项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建设总规模113.2028公顷。

  (五)产业导入类项目

  统筹实施农文旅融合发展产业、现代渔业、乡村振兴产业等产业项目与设施配套,按照发展现代产业需求,优先推动14项产业导入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19.0916公顷。

  (六)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通过新建公墓园、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农田水利设施等,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整治区域内近期拟安排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建设总规模137.6645公顷。

  四、公示周期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止(公示期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有关成果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主管部门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或无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受理单位: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掇鸟街177号

  邮       编:516600

  电       话:0660-3359726(工作日:8:30时-17:30时)

  邮       箱:qhyyyyj@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1:汕尾市城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分布图.pdf

       附件2:汕尾市城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功能分区调整优化图.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