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MB2C94718Y/2026-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1-07
名称: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0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1-07  浏览次数:-

    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2+9”工作安排,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统筹推进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设治理、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一、工作情况

    (一)党建引领强根基,思想建设筑堡垒

    1.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首位,紧抓理论武装不放松,系统制定了《2025年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4次,学习理论文章篇目120余篇。

    2.廉政建设从严从实。一是制定《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工作架构。二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高质量完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谈话提醒15次,警诫谈话1次,组织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3场次,并制定了《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入户谈纪”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入户谈纪”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动“入户谈纪”工作走深走实。三是落实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近三年来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案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党建+”品牌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坚持“党建+队伍建设”。以“党建红”领航“城管蓝”,将理想信念教育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今年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场次,各党支部累计开展“三会一课”88次。二是坚持“党建+群众服务”。高度重视“12345”政务热线及信访系统案件办理工作,选派2名专业性强的“党员+执法员”双身份人员驻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推动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型。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投诉案件2168宗,完成回复1963宗,案件受理率达91%。三是坚持“党建+志愿服务”。结合“入户联心”、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1400多人次深入党建共治社区和挂驻帮扶村开展市容市貌治理、森林防火、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坚持“党建+疫情防控”。制定《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局党组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动员党员干部600余人次下沉挂驻帮扶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4.守牢意识形态建设阵地。制定《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计划》《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意识形态管理。今年以来,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专题培训会议6场次,并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103余条涵盖违建治理、市容整治和普法宣传等内容,有效形成正面的意识形态导向。

    (二)精细管理提品质,城市环境换新颜

    1.环卫网格精管善治。一是构建“日常管理+下沉巡查”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共出动2600余人次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巡查督导工作,发现问题并要求相关镇街立行立改1900余处,发出《关于环境卫生督查情况的工作通报》27份。二是完善“定人、定岗、定责”环卫工作方式,优化“以冲代扫、人机协同”作业模式,精细化实施网格环卫工人清扫保洁、机器巡回清扫冲洗及城乡垃圾统收统运处理,确保环卫保洁作业持续规范。今年以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机器清洗冲洗至少1440次,转运生活垃圾1.84万余车次、15.5万余吨,生活垃圾日常日清。三是加快推进市城区城乡环境综合服务项目落地,目前,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团队已入驻我区,专项工作小组正深入各镇(街道)环卫一线开展摸底调研与移交对接等相关工作。特许经营协议已正式签订,2025年11月至12月作为中标方与各镇(街道)的过渡期,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网格巡查联动发力。通过采取“驻点+机动巡查”及“城管+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深化“网格化”综合管理。一是开展农贸市场周边治理联合执法行动。制定市城区农贸市场联合整治工作计划,联合有关部门在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开展“六乱”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规范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行为1.08万余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1.3万余家,教育劝导纠正摩电车辆违规行为1.46万余宗。二是开展二马路、文明路联合执法行动。坚持常态化巡查执法与重要时段联合执法,在二马路、文明路区域开展联合整治。今年以来,共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9700多家,教育劝导纠正摩电车辆违规行为1.8万余宗,纠正乱堆乱放垃圾2100多宗,督促清理积水980多宗。三是开展人行道和绿道行驶、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罚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联合属地镇街在市区海洋绿美长廊、海滨大道、品清湖南岸碧带等路段对摩电车辆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并通过今日城区等融媒体和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在教育劝导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教育劝导机动车辆约3600辆次,规范占道经营行为1200余宗,查扣乱停放车辆400余辆。

    (三)综合执法严监管,城市秩序稳向好

    1.违法建设治理攻坚突破。今年我区治理违法建设163宗、约7.66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市治违办下达我区的年度任务目标6万平方米。积极联合属地镇街对未取得报建手续擅自施工的在建违法建设及时落实“四清两断”措施,从严打击为违法建设提供水泥、混凝土等建设原材料服务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混凝土企业4家,发函给供水供电部门要求断水断电202户。

    2.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全域覆盖。一是扎实推进占道经营整治。加大对沿街商铺“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和人行道上摩电车辆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共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3.3万余家,发放《门前三包责任制书》2100多份,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3.6万余宗,教育劝导纠正摩电车辆违规行为5.1万余宗,处罚占道经营行为32宗、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9宗,并暂扣406辆用于占道经营的车辆及经营物品一批,联合属地镇街对24家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且屡教不改商户进行查封,处罚未按照垃圾分类乱倒投垃圾5宗。二是有序推进交通秩序整治。严查“泥头车”污染路面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泥头车”1100余辆次,处罚“泥头车”污染路面行为18宗,处罚金额7.9万元。同时,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停车秩序整治,联合交警、市监和消防部门两次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拖移暂扣共享电动自行车5697部。三是强力整治油烟污染。加强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使用等情况的巡查力度。今年以来,共计巡查餐饮店铺约430余家,对于未安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责令其落实整改工作。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及社会经营性噪声污染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行为及时跟进查处。今年以来,共办理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及建筑工地施工扰民投诉件1135宗。五是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徒步巡查+车辆排查”相结合方式,在辖区内重点路段及人员密集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捕捉收容流浪犬861只。六是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今年以来,共组织人员2300人次,对户外公共电子显示屏、广告和招牌设施开展安全巡查,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36处。同时,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及大型公共场所“牛皮癣”清除工作,收集汇总各镇街“牛皮癣”手机号码统一报停。今年以来,共清除“牛皮癣”1445例。

    3.全面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处置。一是持续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强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行政审批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23宗有关建筑垃圾准运、排放核准行政许可审批。二是加强建筑垃圾巡查督导。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建筑垃圾专项巡查124次,发现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位80处,发出《移交函》32份、《督办函》8份,并会同属地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三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建设工作。项目明确红草镇拟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车间和污泥干化车间,捷胜镇拟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车间、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废旧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垃圾二次转运站。我局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施方案初稿,正在修改完善。计划于2026年1月立项,2026年4月开工。目前,红草镇项目选址为红草镇埔边十八公里片区,已通过临时用地申请,并完成清表验收;捷胜镇项目选址为捷胜镇北门社区长埔工业区,前期已完成临时用地申请,但因为选址涉田墘地界争议无法完成清表工作;2025年12月10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在捷胜召开工作协调会,要求捷胜镇就选址用地范围进行调整,之后与区自然资源局重新启动临时用地申请手续。四是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我区开展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汕尾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初稿)》,我局正在指导第三方进行初步修改,计划修改完成后向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逐步完善形成定稿。

    (四)执法规范提质效,法治城管强支撑

    1.执法流程严格规范。一是落实法制审核工作。制定《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合同法制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共法制审核各类合同110份,其中,一般合同84份,重大合同26份。同时,严格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审核行政强制措施5宗,审核《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3宗,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8宗。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着力抓好行政执法信息网站的数据审批、信息上传工作,及时更新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发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三是依法依规办理其他单位移交行政处罚案件。对于其他单位移交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案件,我局依法依规进行办理。今年以来,共行政处罚19宗,处罚企业8宗,处罚个人11宗,处罚金额合计53.94万元。

    2.案卷评查精准整改。根据区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整理并报送2024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并根据要求报送抽查的9宗案卷。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总结经验教训。4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会,对历年案卷评查中案件中事实证据、手续程序等方面存在共性、多发性问题进行培训指导。

    3.普法宣传深入人心。一是发出《关于开展“门前三包”宣传整治活动的通知》,将“门前三包”宣传融入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制定《2025年度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城管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稳定推进城管综合执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24日,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城市管理”为主题,在城区明珠广场开展“门前三包”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9月4日,以“共建美丽城市,保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在城区人工沙滩开展文明出行系列普法宣传活动。12月5日,组织“送法进机关”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

    4.执法培训赋能提能。制定《2025年度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方案》,明确思路、细化举措。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召开行政执法证管理培训会,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二是强化案卷归档管理。印发《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案卷归档培训会。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以“业务培训+交流研讨”方式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执法业务教育培训3场次,探讨执法工作经验,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5.镇街执法协同共进。一是做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根据区委编办有关要求,梳理上报《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梳理表》《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梳理表》,并参加编办组织协调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研究论证会,对事项清单职能部门进行厘清。二是落实“传帮带”工作责任。主动对接镇街联合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认真解答委员会工作群及行政执法住建专班工作群里咨询的城市管理执法难点问题,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今年以来,累计回答各镇街执法问题咨询、落实传帮带责任321次。

    (五)民生实事办实事,市民福祉再提升

    1.行政审批高效便捷。一是开展“一窗通办”服务。实行AB岗专员负责制,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优的双岗专员驻点政务中心,重点提供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排放等高频审批事项咨询。今年以来,累计接待电话及现场咨询约350人次。二是优化审批程序。将原审批时间压缩为即办件,承接市住建局下放至我局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共12项。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1宗。

    2.垃圾分类稳步推进。在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我市从小城市三档提升至小城市二档,完成省对我市设定的2024年度目标。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组织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及分类效果等巡查检查,今年以来,共巡查居民小区19个、公共机构12个。二是加大宣传力度。5月24日,举办“分类齐参与 低碳新时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并向显达广场及周边85家商户发放餐厨垃圾收运告知书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三是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档升级。联合第三方公司在我区各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派出垃圾分类督导员20名,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现场教授居民分类方法1200余次。四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置等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处罚5宗。

    3.筑牢防风防汛防线。毫不松懈抓好台风“韦帕”“米娜”“桦加沙”等防御工作,一是前置应急支援力量。严格执行“人不离岗”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预置排涝设施设备。二是开展排水防内涝整治巡查,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巡查管控,及时拆除存在支架松动、锈蚀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三是安全隐患清障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倒伏树木、路障、垃圾桶、破损广告等及时进行整治。四是开展路面清淤工作和机械巡回清扫冲洗工作,及时清除淤泥、落叶与积水。灾害点排查抢修工作,对城区海滨西沙滩公园健康长廊路段路面进行全面冲洗和精细保洁,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和开展排查抢修工作。

    (六)重点工作抓落实,工作推进见实效

    1.狠抓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制定《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巡察整改台账》。二是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4日,局党组召开中共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区城管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定期梳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9月19日,我局已按要求形成并上报整改工作报告。

    2.扎实推进大伯坑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一是落实日常巡查工作,严禁生活垃圾再次倾倒,做到生活垃圾零填埋。二是落实省第二轮环督整改意见,编制《大伯坑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将其纳入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和土地平整工程前期建设范围,现施工单位已进场逐步开展整治工作,包括:完成填埋区雨污分流沟渠拆除重建;设置4口渗滤液抽排井完成新渗滤液收集管驳接,正常收集渗滤液进行处理;对渗滤液渗漏点采取截断抽送的方式,输送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新建2700立方米渗滤液应急缓存池并投入使用;修复堆体部分破损的覆膜;平整场地土方,建设筛分车间等配套设施;完成渗滤液处理工作的交接;渗滤液处理站新增一套日处理能力约350吨/天的设备,并对2号机组进行改造,改造后渗滤液处理站日总处理能力达900吨/天;完成汕尾市城区大伯坑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并组织专家至现场开展指导工作,提出相关渗滤液纳管等指导意见;建设完成标准化地下水监测点位,并开展地下水,地表水等取样工作,部分地下水,地表水氨氮、cod超标;纳管工作开始实施,纳管总长度4.5公里,截至2025年12月8日已完成约2800米,并对堆体小伯坑旁、综合楼西侧和缓存池旁渗漏点采取截断收集处理。现堆体处于开挖试验阶段,协助区科工信局对筛分后的腐殖土进行外运处置。7月24日,经省住建厅核查验收,现已拟同意销号。

    二、存在问题

   (一)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难度大。一是占道经营流动性大、随机性强,错峰经营更是给执法监管增加了难度,日常巡查不到位,对“门前三包”、占道经营、乱停放等行为没有做到长效长治。二是目前我区摩电车辆、共享单车数量多,市民群众停车刚性需求大,而停车位数量有限,导致摩电车辆、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三是多数泥头车在夜间作业,经常利用夜色掩盖违规进行不密闭运输,执法监管难度大,导致污染路面的行为屡禁不止。三是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高发。由于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具有多发性、反复性、隐蔽性,部分点位清理后多次反弹,仍有多处点位需要处置清理。四是属地执法部门对辖内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力度不足,户外广告破损没有及时督促业主进行修复,存在脱落等安全隐患,在后续巡查中才得以跟踪解决。五是生态领域执法专业性强。我局没有生态领域监测职能,缺乏专业性人才,而生态环境部门对餐饮油烟治理、建筑工地施工及社会经营性噪声监管不到位,且未能协助提供专业检测认定结果作为执法依据。我局在餐饮油烟、建筑工地施工及社会经营性噪声执法普遍存在经验不足、治理手段受限等问题。

    (二)违法建设查处难度大。一是自建自住房建设疏堵不畅。目前市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自住自建房建设、危旧房拆除重建等缺乏相关政策指引,出现“报建无门”的现象,群众家庭分户或改善居住条件意愿强烈,自住自建房刚性需求增大,只堵不疏导致违建治理压力大。二是巡查管控力度需要再加强。在日常巡查力度不够,尤其是节假日和夜间存在巡查漏洞,落实“四清两断”措施不到位。

    (三)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各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网格化责任制有待健全。一线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环卫工人迟到早退,甚至缺岗,出工不出力,造成保洁不到位,环境卫生质量时有反弹,卫生死角整治效果不明显。

    (四)垃圾分类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硬件设施配套不足,特别是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有待加快建设进度。二是资金投入总量存在缺口,本地财政投入不足。三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缺乏持续性、系统性。四是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尚不完善,各行业主要部门配合不够积极主动,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五)城区内涝点整治还有不足。一是我局负责的市区文明路与二马路叉路口频发性易涝积水点因收集雨水范围广,上至盐町头片区、翠园街、三马路,下至二马路片区,交集范围大、地势低洼,加上老旧区排水管网陈旧、管径小,排水能力不够,不能满足现有城市发展水平。二是城市内涝点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整个城区规划和水管网改造,需要多部门联动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现有水浸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市容市貌管理,擦亮城市名片。一是落实“网格化”巡查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规范摩托车停放。二是加大“泥头车”及摩电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的整治力度,切实加大重点时间、重点路段“泥头车”及摩电车辆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治理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开展建筑垃圾巡查执法。采取定点蹲守与全面巡查相结合,白天与夜间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运输环节管控,加大查处力度。四是加强油烟噪音污染整治。积极联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餐饮油烟场所、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社会经营性生活噪声的巡查执法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对于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并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纵深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守牢规划底线。一是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制定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四清两断”工作措施,坚决打击偷建抢建。二是全面控停新增。联合各镇街道依法加强执法,区住建局将加强对混凝土企业的管控,禁止为违法建设供应混凝土;供水供电部门严禁为违法施工建设提供水电服务,并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偷接水电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形成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合力,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将坚持日常排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三是协调出台自住自建房建设指引。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部门研究出台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居)民自建房及市城区危旧房改造建设管理办法,疏导解决居民建房正当需求。

    (三)持续深化环境卫生管理,夯实环境基础。一是统筹推进“三化”“五美”建设工作。认真对照标准,落实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并定期组织检查。二是切实落实镇街体制改革“传帮带”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三是持续推进市城区城乡环境综合服务项目,配合特许经营企业进行项目资产和项目人员移交,做好过渡期衔接指导工作。

    (四)多措并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践行绿色理念。深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要求,多措并举、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真抓实干,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筑牢发展支撑。一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工作,加快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加快开展意见征集,并逐步完善形成定稿。二是市城区城乡环境综合服务项目。继续配合特许经营企业进行项目资产和项目人员移交,做好过渡期衔接指导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到正式实施环节。三是区全品类绿色低碳资源化利用项目。我局将继续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特许经营方案,争取按计划于2026年1月立项,2026年4月开工。

    (六)抓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协助做好好大伯坑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项目监管工作,并委托专业第三方增加地下水检测频次。二是全面推进渗滤液纳管建设工作,倒排工期,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对渗漏点及超标的地表水做到应纳尽纳,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规范腐殖土外运处置工作,严禁腐殖土露天暂存,运输过程防洒落,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四是加快大伯坑垃圾填埋场垃圾开挖筛分转运处理工作,做好开挖过程中的堆体防水措施和渗滤液抽送处理工作,降低渗滤液二次污染的风险。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