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确立夯实基础、稳步发展、重点控制、积极创新、素质强化、效率保障的总体战略,按照既定目标,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在探索城管执法新路径,为推动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贡献城管力量。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城市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1.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及时跟进学,通过不同时段的学习要求、不同重点的学习领会,把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等各项制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政策水平。2024年以来,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6次,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会15次,组织专题党课12次。同时,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汕尾城区党建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强化八小时外学习,不断深化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2.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从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增强政治自觉、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量化主体责任事项,制定《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并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方式给党员干部职工们敲响了警钟;积极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共开展谈话提醒15人次,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切实增强纪律监督;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体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廉政警示教育片共计7场次,活动覆盖全员,不落一人。
3.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党务与业务,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城管工作相结合,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扎实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严格党员管理,按照重点培养、慎重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内关心关爱机制,完善返乡走亲、慰问党员等制度,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建立完善工作监督机制,以“三会一课”制度为引领,严格执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强化服务宗旨意识,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入户联心”等活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600多人次深入党建共治社区和挂驻帮扶村开展创文巩卫、市容市貌治理、环境卫生整治、森林防火、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4.持续推进意识形态建设。坚持党建统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2024年,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网络安全工作会议4次,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同时,扎实抓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90余条涵盖违建治理、市容整治和普法宣传等内容,有效形成正面的意识形态导向,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宣传氛围。
(二)聚焦重点考核任务,强力推进违法建设整治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治理的工作部署,聚焦违法建设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为基础,以加快消化存量违法建设为重点,全力抓好拆违控违工作。
1.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强化治违控违工作,制定出台了《汕尾市城区乱搭乱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汕尾市城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汕尾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指引》,进一步落实房屋建设管控,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构建违法建设治理“作战图”。二是强化治违控违工作体系,成立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指挥部,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攻坚行动,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并及时调整汕尾市城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领导小组成员,下设两个督导组,在限期内开展对各镇(街道)违法建设治理督导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7月至8月,配合区委办、区府办督查室前往7个镇街,对镇街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2.加强违法建设培训。为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4年3月14日我局开展违法建设案件培训会,深入剖析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常见问题;5月14日我区组织召开违法建设查处法律知识培训会,围绕违法建设查处有关事项进行集中培训讲解,共培训180余人。
3.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始终保持查违控违高压态势,对于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按照《汕尾市城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研判,综合整治性质恶劣的违法建设。2024年以来,治理违法建设213宗,治理违法建设总面积约8.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市治违办下达的2024年工作目标7.5万平方米。
(三)持续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坚持教育、管理与处罚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强对“六乱”行为的整治力度,有序推进青年型城市建设,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1.扎实推进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坚持“721”工作法,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推进占道经营整治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对沿街商铺“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沿街商户店外经营、擅自摆摊设点及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位于市城区金鹏路靠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一侧停车场设置允许摊贩经营的区域,引导摊贩有序经营。2024年以来,共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1.43万余家,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1.88万余宗,立案处罚9宗,处罚金额900元。二是深入开展二马路、文明路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印发《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文明路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凤山街道、香洲街道、新港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组成整治队伍,每日分为集中整治和分组整治两个阶段在二马路、文明路周边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640人次,执法车辆530车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1742家,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2645宗。
2.持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一是规范人行道上摩托车违规行驶及乱停放行为。加大对大型商场门口、市场及学校周边,特别是对海滨大道的摩托车在人行道违规行驶及停放行为的教育劝导力度,今年以来,共教育劝导摩电车辆在人行道违规行驶及乱停乱放共2.7万宗,共暂扣二轮摩托车22辆、智能共享自行车332辆,处罚11宗,罚没金额2.18万元。二是严格查处“泥头车”污染路面行为。加大对泥头车带泥上路、未密闭行驶、运载过程“抛洒遗漏”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整治效果。检查上路“泥头车”1700辆次,立案查处15宗,罚没金额共计3.9万元。
3.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执法工作。一是做好日常整治工作,根据投诉事项,巡查餐饮单位是否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是否按要求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是否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等情况,2024年以来,巡查餐饮店铺约135家次,对于未按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责令其落实整改工作,其中2024年3月对位于市区碧桂园华附凤凰城二期德州美食店餐饮油烟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5万元。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关于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问题的通报》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属地镇街对125家餐饮店铺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其中检查相关餐饮门店125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铺37家,未安装的有51家,未营业或停业的餐饮店铺37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60份,要求涉事商家进行整改,目前仍在有序推进中。
4.深入开展建筑垃圾清运秩序专项整治。一是持续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理的通知》,规范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建筑垃圾倾倒。2024年以来,共受理52宗有关建筑垃圾准运、处置、排放、受纳核准行政许可审批,从源头治理,不断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的行政审批管理。二是对全区在建工地、大型住宅区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消纳等行为进行全面督查。今年以来,共排查63家在建工地,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三是加强巡查督导,坚持边促边改。对存在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地方进行专项巡查,发出12份《交办函》《督办函》,并会同属地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要求各镇(街道)及时处置清理和加强巡查执法,依法查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重点非法倾倒高发点、易发点、隐患点及重点道路、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深入排查存在非法倾倒潜在风险区域,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5.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巡查整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户外广告设置情况日常巡查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2024年,共组织人员1500余人次,出动车辆390车次,累计巡查户外广告设施2.5万个,约32万平方。二是定期开展户外广告安全巡查,对支架松动、生锈等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时督促责任人整改,累计出动200余人次,排查大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2500个,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立柱广告3座,有效整治了城市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提升了城区城市市容市貌的水平。三是持续开展“牛皮癣”小广告整治工作,配备专人专项设备,对我区主次干道及大型公共场所的“牛皮癣”进行清除工作,并收集汇总各镇(街)“牛皮癣”手机号码报送执法股进行报停。2024年以来,城区主次干道及大型公共场所“牛皮癣”清除约7990例,清除率达到99%。
6.扎实开展“拆围建绿”专项行动。联合区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围绕高速路入口、主干道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摸排、调研、对接、整治等工作,共排查各类围挡共143处,其中在建工地围挡共 54处,区住建局负责在建工地围挡提升15处,通过巡查发现4处存在围挡破损需要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机关事业单位围墙共8处,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业厂房围墙共6处已由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厂房围墙的整改提升;闲置土地围挡共75处,各镇街落实闲置土地围挡整治提升63处,目前各镇街整改69处,其中拆除围挡27处面积约1万平方米,升级改造围挡42处面积约8300平方米,累计种植绿植11162株。此外,已完成汕尾西出入口“拆围建绿”工作,绿化面积3801平方米,种植乔灌木167棵。其中种植地被1260平方米、种植灌木532平方米、铺设草皮2009平方米。
7.深入开展铁路、高速和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铁路、高速和国道沿线风貌提升及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不断加强对铁路、高速和国道沿线属地镇街落实环境综合整治的监督、指导工作。排查需整治乱搭乱建房屋数量63处,已整治63处,完成率100%;清理1处漂浮物、10处沿路广告牌、23处杂草及44处垃圾。同时强化实地督导,多次联合东涌镇、红草镇、马宫街道实地查看铁路、高速和国道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对于仍未落实整改工作的,督促属地镇(街道)要紧盯时间节点,抓紧进度落实整改。
(三)有序推进环卫管理,打造干净整洁城市环境。
以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为目标,加大环卫保洁精细化程度,加大环卫管理考核力度。
1.严格规范环卫保洁作业管理。统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城乡环境卫生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一是落实城区主次干道机器清扫冲洗工作,加大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力度,日常安排冲水车、扫路车、洗扫车等对市城区主次干道路面每日进行巡回冲洗清扫,安排护栏清洗车对道路中心护栏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机械清洗,2024年,我局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机械巡回清扫冲洗至少1464次,道路中心护栏机械清洗至少366次,人行道及路边果皮箱清洗至少366次,道路机扫率达到99%。二是高度重视重要时段环卫工作,切实做好各大活动及会议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保障,如2024年汕尾市城区大型音乐烟花汇演、2024 年春节期间大型文旅商演活动、《中国发展报告》发布会暨汕尾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等,活动期间增加道路清扫频次,加大活动及周边道路冲洗力度,保证活动场地周边的主次干道干净整洁,为活动的顺利举办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2.严格落实市容环境监管责任。主动发挥市容环境兜底监管作用,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汕尾市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员和环卫工人考评办法(试行)》,每日至少督查、指导各镇(街道)环境卫生工作5次,要求各镇(街道)对出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立行立改,落实常态化管理。对各镇(街道)主次干道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对保洁不到位的路段或存在其他环境卫生问题的现象,要求各镇(街道)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共出动7200余人次,发现环境卫生问题要求各镇(街道)整改1300余处。
3.扎实推进城乡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体系。目前我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已涵盖各镇(街道),启用运营共9座,实现“一镇一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镇(街道) 已全面建成垃圾收集点,并配齐清扫保洁人员,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各中转站保证垃圾进站不过夜,保证各中转站每日环境卫生,垃圾压缩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收集并密转运送至可塘三峰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严格按照公厕清洁制度,对中转站公厕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工作,确保公厕干净卫生没异味,为公众提供良好服务。2024年,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转运约1.7万车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率100%,垃圾渗滤液清运率100%。
(四)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打造和谐宜居生态环境。
1.严格落实工作部署。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评估成效达到二档。今年以来,省住建厅委托第三方对我市开展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市分类办委托第三方对我区开展2024年上半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对我区前期工作进行了有效检验,督促我区全面梳理短板弱项、找差距,系统梳理、检查和提升垃圾分类工作。
2.持续加强监督管理。2024年2月1日开始,区分类办委托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公司对我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巡查工作,主要从组织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及分类效果四个方面开展现场工作检查,共巡查汕尾城区公共机构125个,并在现场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工作建议。2024年1月29日至2月1日,区分类办联合第三方工作人员,对我区开展垃圾分类“回头看”检查行动,主要对省2023年第四季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和市2023年下半年生活垃圾分类现场评估工作评估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共检查各场所34个,包括居民小区12个、经营区域6个、公共机构16个。
3.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为抓手,联合团区委举办“分类新时尚,全民齐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设讲师宣传讲解、设立宣传展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宣传讲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共有志愿者和垃圾分类讲师团等各界人士近100人次参与,向周边群众发放500余份调查问卷和小礼品,为群众解答垃圾分类知识300余人次。同时,以庆祝广东省第31个环卫工人节为契机,我局举办了“人人参与垃圾分类 家家践行绿色生活”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共200份,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现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共300余次。2024年2月1日至今,我局联合第三方公司在我区各居民小区,如红电花园、东方花园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共派出垃圾分类督导员20名,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现场教会居民分类方法7000余次。
4.加大执法保障,营造良好风尚。区分类办根据《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了《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执法工作方案》,明确执法工作的任务目标,成立专项检查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置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普法全覆盖+执法强推动”的形式,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效,增强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户户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2024年以来,共立案处罚8宗,罚款人民币共计800元。
5.扎实推进大伯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并逐步落实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渗滤液收集不到位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大伯坑填埋场整治项目,将其列为城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牵头草拟了《汕尾市城区大伯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方案(送审稿)》,统筹整改落实,提前做好垃圾填埋场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将大伯坑垃圾填埋场面积约69亩用地纳入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中,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开展招标工作。二是开展堆体渗滤液积量大、外渗等问题整改。制定了《大伯坑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对垃圾堆体进行重新修整,对表面防渗膜进行更换,对环场排水渠进行拆除重建等措施开展整治,目前,已经区政府同意将实施方案纳入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和土地平整工程前期建设范围,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中。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成效,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开展执法业务技能专项培训。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制定出台了《关于2024年度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的工作方案》,2024年3月14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会;4月11日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专题研讨培训暨协调推进会;5月9日组织召开违法建筑拆除实操培训会;5月14日组织召开全区违法建设查处法律知识培训会;9月27日,组织11名执法骨干人员在汕尾市中院参加了行政执法案件庭审旁听。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贯彻落实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2024年,我局已完成对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已完成合计4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学习。
2.严格规范执法流程。一是坚持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覆盖,2024年我局共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宗。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现我局共有42人持有执法资格,2024年新增13人。三是全面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2024年以来,共公示行政执法案件244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15宗、行政许可案件69宗,行政检查案件57宗,行政强制3宗。四是依法依规办理其他单位移交行政处罚案件。对于其他单位移交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案件,我局依法依规进行办理,2024年共行政处罚54宗,行政处罚企业24宗,行政处罚个人30宗,处罚金额合计约为103.87万元。
3.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区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已整理完毕并将相关数据报送区司法局,配合区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同时,全面开展案件审核及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案卷制作质量,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以“八五”基层普法教育部署工作会议暨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揭牌仪式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市区香江大道和品清大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法律法规读本500余本、门前三包折页等7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200多人次。二是牵头凤山街道以“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家家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在城区明珠广场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市民群众交流互动、答疑解惑,并向沿街商铺分发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及“门前三包”宣传彩页,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读本360多份,“门前三包”宣传页580份,接受群众咨询问题280人次。
(六)积极推进财源建设,盘活公共资源棋局。
1.持续完善征管体系,全面征收非税收入。从严落实区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征收非税收入22884.1万元。优化非税收入征收流程,强化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征收效率,2024年度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1893.56万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20.44万元。同时,严格履行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城市管理秩序,实现罚没收入稳步增长。2024年累计查处罚没违反城市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收入达90.31万元,有效遏制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良好秩序。
2.拓宽非税收入渠道,多元增收“多点开花”。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新路径,创新开展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开辟财源建设新增长点。积极推进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改革,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各类户外广告资源,将闲置空间转化为广告位。我局凭借对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科学规划与市场化运转,有效盘活城市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城市形象,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丰收。2024年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收入达20500万元,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推动城市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难度大。一是商贩流动性大、随机性强。流动商贩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在重点路段占道经营。遇到执法人员执法,就立即转移到小巷里面,待执法人员一离开,又从各小巷里面出来,继续占道经营,出现“你打我走”“你走我来”的问题,屡禁不止。二是多数泥头车在夜间作业,经常利用夜色掩盖违规进行不密闭运输,执法监管难度大,导致污染路面的行为屡禁不止。此外,部分群众和企业选择在夜间时段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偏僻地段,以致及时发现、查处的难度较大。三是餐饮油烟政策配套不完善,治理手段受限。目前我市尚未制定出台餐饮油烟防治相关的政策条例和规范标准,住建部门也未制定加装专用烟道的具体标准、程序进行规范,餐饮店基本都没有设置专用烟道,自行设置的烟道不符合规范标准,我局在餐饮油烟整治方面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人员,无法解答餐饮业主关于烟道安装标准规范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
(二)违法建设查处难度大。一是违法建设监管难度不断增大,部分违法违章建筑面积小、搭建快、隐蔽性强,在节假日或者夜间短时间内进行抢建,导致查处难度增大。二是自建自住房建设疏堵不畅。市、区两级暂未出台自住自建房建设标准,群众家庭分户或改善居住条件意愿强烈,自住自建房刚性需求增大,只堵不疏导致违建治理压力大。三是基层属地管理不到位。部分镇(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执行不到位,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仍存在一些漏洞和盲点,没有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况形成详细完善的台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及时坚决制止。村(社区)干部普遍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意得罪人,不敢严厉制止违建行为。
(三)垃圾分类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硬件设施配套不足,特别是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有待加快建设进度。二是资金投入总量存在缺口,本地财政投入不足。三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缺乏持续性、系统性。全年敲门入户开展次数相对较少,大型推广活动、基层宣传活动重点集中在部分街道、社区,未能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氛围,同时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的宣传阵地,垃圾分类相关内容较少。四是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尚不完善,各行业主要部门配合不够积极主动,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四)基层组织执法力度薄弱。一是属地履职存在缺位。部分镇街属地管理不到位,组织夜巡、双休日执法频次不高,特别是没有“定人、定岗、定点”,造成执法时间空档,执法力度不大,对辖区监管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镇街日常巡查仍存在漏洞和盲点,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及时坚决制止,以及存在对违法建筑落实控停措施后未能落实后续跟踪工作。三是镇(街道)报送材料、数据不及时。比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以及移交由镇街进行查处的案件,我局通过发出《督办函》《催办函》等多种形式催促后,仍未能按要求报送查处情况,导致我办无法及时有关工作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发展定位,以“百千万工程”、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一)突出党建引领,提升队伍作风建设。一是继续坚持党建统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规定动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八小时外”自学模式,做实做细日常学习,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政红线。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日常教育为基础、专题教育为主线、警示教育为重点,多形式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有效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廉洁+”教育新模式。
(二)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抓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一是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坚持日常排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动态更新、全面掌握违法建设情况,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要求,对于巡查过程发现的违法建设,严格落实“四清两断”工作措施,落实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二是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巡查责任网格,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点到人,切实提高城市网格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宣传、加强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干部走街串巷,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释疑等方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控违拆违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推动市容市貌整体提升,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一是持续加强环卫保洁作业管理。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同时,充分利用机械化清洗,提高冲洗标准和频次,保证清洁质量,确保环卫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严厉查处占道经营、“门前三包”不规范等行为。三是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加大对人行道上摩托车违规行驶及乱停放行为以及“泥头车”带泥上路、未密闭运输、“扬洒滴漏”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四是加强对“牛皮癣”广告的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五是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油烟违法行为,现场督促商户限期整改。针对屡教不改的餐饮单位业主依法依规处理。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问题,继续加强露天烧烤管控。将餐饮油烟治理管控工作做实、做细。
(四)多措并举推进垃圾分类,切实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一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垃圾投放点、中转站等设施布局,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有机衔接,逐步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网络。二是把好源头分类关。按照“谁投放、谁分类”的原则,实行“科学引导”与“刚性约束”相结合,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多措并举,把垃圾分类难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三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对检查过的场所积极开展“回头看”行动,通过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巡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逐步形成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依法执法,着力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一是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力度。通过网络和专题培训等方式督促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达到线上学习60课时,线下闭卷考试合格,并加强日常执法过程中问题的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和执法水平。二是精心组织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