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拟申请汕尾市城区龟龄岛东侧海域作为该中心的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项目用海面积共拟申请95.6164公顷海域面积,全部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方式)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方式),申请用海期限15年,项目不占用海岸(岛)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汕尾市城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拟申请的汕尾市城区龟龄岛东A区海洋牧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审批前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6日止,共10天;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综合管理股。
联系人:高文豪,联系电话:0660-3605338。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掇鸟街177号,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汕尾市城区龟龄岛东A区海洋牧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宗海位置图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6日
汕尾市城区龟龄岛东A区海洋牧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宗海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