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于3月下旬进入清明期间森林特别防护期,进山旅游、祭祀上坟烧纸及林区建设施工等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险等级逐渐升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及时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我局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实际,我局草拟了《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反馈我局电子邮箱(zrg3879960@126.com)。
附件: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4日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