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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MB2D239534/2024-0004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2-27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粤府土审(授)〔2024〕70号 发布日期: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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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5-06  浏览次数:-

粤府土审2024〕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汕市区府〔2023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城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075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8336公顷和未利用地0.05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1112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4.079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