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汕尾市城区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汕市区建建〔2024〕5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区属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检查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以“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的组合式开展检查。在检查现场,检查人员认真查阅了有关资料,并现场登陆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逐项核实。检查组对有关疑问即时向招标人提出;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整个检查过程,检查组依法依规,认真细致完成。本次参与抽取的项目(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8日)共20个(含施工、监理、勘察初步设计等),从检查情况看,存档资料较为完整齐全,在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内容、开标时间地点、选定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开标过程、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招标代理过程、招标人处理异议过程、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签订中标合同等方面暂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违规的问题,也没有收到相关的投诉。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中标公示环节仅公示了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存在个别项目招标后书面情况报告未及时提供主管部门的情况。对此问题,检查组在检查会现场已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存在该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表示立查立改,今后将严格落实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信息化公开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我局依据监管职责分工,采取随机抽查。一是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监督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二是对招投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把招投标活动置于纪检监察机关、住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多重监督之下。三是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强化行政监察、监督。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的作用,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成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置于严密的监督网络之中,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