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城区住建局2023年以来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以来工作落实情况
城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乘势而上、砥砺前行,全力做好市区住建领域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
(一)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引领。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黄坤明在汕尾调研时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区委九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和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用先进理论和严实要求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动员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强化系统学习,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集中学习将近40场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发挥局党组统领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明确局党组各成员的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住建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重大事项集体表决通过,2023年以来,我局以召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形式对人事任命及调整、老旧小区等各类项目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及日常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近30场次。三是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紧紧锚定目标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有机结合,按照四计划三清单工作要求,谋划好学习、为民办实事计划,主题教育以来共计开展理论学习20余场次,开展送书、送学上门60余人次,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6场次。四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健全《区住建局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检查督查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请假销假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坚持宣传先进典型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加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机关工作行为,严格八小时外生活纪律。五是增强干部队伍力量。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2名,充实局年轻干部力量。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创文巩卫、反走私反偷渡、清明防火等活动,帮助干部职工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和卫生文明意识。六是强化法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的宣传、宣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党组会议学习共2次,传达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七是强化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重点在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的政治行为中实施监督,在党务政务公开中实施监督,把落实监督延伸到工程报建、燃气经营审批及服务窗口岗位等各个环节,确实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2023年以来,党组书记共开展党内谈话11次,通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确保了住建领域各项工作能够高效运转,与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住建部门工作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区住建局全体同志没有发生“为官不为”“吃拿卡要”和违规违纪等问题。八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开展各项党日主题活动。2023年以来,局党总支和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定期召开支部支委会共36次,季度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共12次,持续开展讲党课,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等内容,不断加强对党的先进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党性修养,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筑牢战斗堡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九是认真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和“返乡走亲”活动。建立健全服务联络机制,签订了《党建共建协议》,局领导深入香洲街道中区社区,与社区干部一同谋划中区社区发展,召开联席会议共2次,安排我局1名预备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及1名新入职公务员参与到中区社区志愿服务、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安排1名新选调生到红草镇晨洲村脱产工作,实现“关系在单位、活动在区域、奉献双岗位”。“返乡走亲”服务紧紧围绕解决百姓需求,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号召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返乡走亲”,切实解决老百姓的生活难题。
(二)安全生产成效显著。按照上级关于深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狠抓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坚决筑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防线。一是加强在建工地管理。在充分吸取全国多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在建工地巡查督导。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常态化对区属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督查指导。2023年以来,共出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人次595余人/次,检查在建在监项目21个(部分项目已完工或停工),检查在建项目152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89份,发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24份,限期整改,约谈警告13次。通过开展一系列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化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23年以来,城区在建工地没有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二是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楼房坍塌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制定了《汕尾市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汕尾市城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全区自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成立了全区自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分设四个工作指导小组,分批到各镇街进行检查指导,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好“一日一报”的工作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以镇街为单位登记造册,“一患一档”“一患一方案”“一患一责任人”原则,对账销号、闭环管理,整治落实到位。截至1月5日,全区已排查建筑物9.40万栋,已录入系统的建筑物数9.40万栋,录入率100%;其中录入省归集平台的自建房7.46万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589栋,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后,需进一步鉴定220栋,已鉴定220栋。录入系统的经营性自建房8562栋,在系统更新后显示,我区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共有59栋,已完成整治并销号的53栋,销号率89.83%。剩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共有6栋,正在有序推进整治销号。三是狠抓燃气市场安全管理。区住建局以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专班为主要工作抓手组织成员单位及七个镇街,按照制定印发的《汕尾市城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辖区范围内燃气企业、燃气设施及餐饮场所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根据统计,全区共出动1666人次,共426次,检查燃气场站及燃气便民服务部11个,检查餐饮店等公共场所2111个,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安全隐患755个,已完成整改721个,34个限期整改,整改率95.5%,关闭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餐饮店1间;检查第三方施工涉燃施工项目29个,签订燃气保护协议29份,天然气安全入户安检30666户,安检率87.6%,安检发现泄漏并及时维修共166户,通过大排查,一批安全隐患得到发现并及时整治,堵住了安全漏洞,对我区防范燃气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夯实了基础,同时通过开展定期、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活动,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宗(其中4宗已处罚款0.45万元,2宗移交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我局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燃气事故。实现隐患清零、安全系数提升、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的效果。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四是抓好有限空间排查。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于2019年由市住建局下放城区住建局进行属地管理,为确保“接得住、用得好”,我局在人员、技术力量紧缺的情况下对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管,并对混凝土成品及主要原材料(水泥、石、砂)进行抽检。2023年以来,我局主要对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混凝土(砂浆)搅拌、污水处理设施等涉有限空间进行督导排查,共出动900余人次(其中,建筑工地400余人次、物业小区出动300余次,混凝土(砂浆)搅拌企业出动100余人次、污水处理设施100余人次),共识别出200处有限空间作业隐患(其中,建筑工地0处,物业小区200处,混凝土(砂浆)搅拌企业0处,污水处理设施0处),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落实居住类场所消防整治。深刻吸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通过调配各股室人员加强巡查力量,2023年以来,共出动360人次,对全区45家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抽查,重点对消防设施的配置、供电线路、电动车充电设备、走火通道等进行地毯式排查,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现安全隐患1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落实整改15宗,消防安全检查清单150份。同时,积极营造消防安全氛围,督促指导物业小区建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标语,确保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向各物业小区发放了消防安全生产宣传单300份、横幅80条、标语及海报1000份、小册子100本。通过整治宣传双管齐下,进一步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营商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一是推行“一个窗口”办理。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要求,紧抓行政审批“集中进驻”“并联审批”和“充分授权”三个关键环节,解决群众“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区住建局已入驻政务大厅,设立专门办事窗口,派出工作人员2名,实行代办帮办制度,持续推进落实告知承诺制,受理相关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审批等服务事项,基本做到事项进驻、窗口授权、人员配备“三到位”,为办事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贯彻做好“无证明城市”创建,实行全过程网办。我局共列出服务事项清单90多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审批,坚持线上线下统一,确保办事指南一致,通过优化证明材料,达到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证明的目的,并实行容缺办事机制,允许限期内后补,方便群众办理事务。三是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规划简化审批流程,实现营商环境升级,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程序,做到责任、权力、监管和服务同步到位。当前,区住建局进驻市民服务事项42项,行政许可类15项,其他备案类20项,公共服务7项,实现流程化审批。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收件清单需14项材料现精简至11项,在资料齐全情况下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7个工作日)。2023年以来,城区共有22宗工程在该系统平台申报施工许可事项(施工许可变更3宗,施工许可核发19宗),6宗消防设计审查,4宗消防验收备案,5宗消防验收,8宗竣工验收备案,12宗人防工程许可事项,均已办结。四是推进获得用气便利化。企业报装方面。一方面推动从企业用气申请到获得用气业务办理全流程重构,优化企业用气申请报装流程,压缩报装时限。用气报装申请材料精简至2份(含)以内;办理环节精简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申请受理环节为1个工作日,竣工接通环节为1个工作日(自具备通气条件之日起计算)。另一方面规范收费标准,降低报装接入成本,在保证工期安全的前提下,燃气报装项目接驳采取就近接入,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市政燃气管道及设施由燃气企业全额投资。居民报装方面。根据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与供水、燃气业务联办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与供水、燃气业务线上联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实现两种模式办理“不动产+水电气”服务模式。一是线上办理模式。办事人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同步提交供水、燃气所需材料,由窗口人员录入后推送至“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供水、燃气企业通过“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自行获取申办信息进行业务办理;二是线下办理模式。办事人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同步提交供水、燃气所需材料,由窗口人员将材料转交供水、燃气企业进行业务办理。目前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累计接收不动产+水电气联席办业务成功办理42个。持续推广网上缴费业务,通过搜索“善美村居”或中燃慧生活App,均可实现缴费,为物联网用户及带有读卡写卡功能的充值宝用户提供网上缴费充值服务;五是办理业务公开透明,涉及审批内容和办理细则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杜绝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实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
(四)全力推进住建领域工作。一是抓好城区报建重点房地产项目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城区报建工程15宗,建筑面积353589.22平方米,造价196600.7万元;竣工验收备案项目8宗,竣工验收面积124838.8平方米,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二是抓好房产交易服务工作。1-10月,全区24家在库房地产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9亿元,同比下降21.9%;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4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9%。1-9月,全区35家在库建筑业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含市直企业)13.7亿元,同比增长10.9%。三是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1-9月,全区35家在库建筑业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含市直企业)13.7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23家市直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1亿元,同比增长4.0%;城区12家建筑业企业共完成总产值1.6亿元,同比增长117.2%。四是“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我局建立“四上”企业培育的名录库,对接近“四上”标准的企业,重点培育,及时申报入库,截至目前,我局已成功培育5家建筑业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入库,预计再新培育3家,相关入库材料已递交区统计局。五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工作。我局持续抓好全区58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工作,督促第三方运维机构落实日常监测、巡察等工作,城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开展汕尾市城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对该PPP项目管网、设备运维情况进行现场绩效考核,并委托第三方对设备污水处理的水质进行检测,出水水质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并积极推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行示范区建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设施效益,扎实推进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六是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积极对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市住建部门的统一部署,推动开展城中村工作。目前,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完成城中村底数核查工作,经收集汇总各镇(街道)上报情况及对照概念界定,我区共有26个城中村。督促红草镇持续推进埔边村微改造示范项目,并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梳理我区26个城中村现状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收集汇总城中村基本情况调查问卷上报市局。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各有关镇(街道)做好城中村改造项目数据填报工作。
(五)全力推动各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年率先启动的1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总投资5.3亿元,以街道为实施单位分成三个项目进行建设。截至目前,完成小区基础工程量建设98%,其他工程量95.95%(其中,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东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2个,总投资22000万元,到位资金14973.89万元,支付11761万元,自2021年开工建设以来完成工程量97%,预计2023年12月完成;汕尾市城区园林小区、银城小区、粮食大院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个,总投资9000万元,到位资金8032.88万元,已支付8032.88万元,自2021年8月开工建设以来完成工程总量100%,正在工程结算中;汕尾市城区渔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7个,总投资22000万元,到位资金15796万元,已支付15263万元,存533万元,基础工程量建设97.56%,其他工程量完成94.4%,预计2024年1月底完成)。2022年启动的1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街道(镇)为实施主体单位,分别以三个建设项目(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东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汕尾市城区渔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27.8亿元,实施工期为4年,包括完成中央、省级下达对市区三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任务数41个,现已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概算、预算等工作,现项目均在施工总承包招标推进中(其中,①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06780万元,到位资金7542万元,现一标段已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12月完成。②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20296万元,已完成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工作,到位资金23000万元,项目分为七个标段,一标段托儿所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已开工建设,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正在招标中,整个项目预计2026年完成建设。③汕尾市城区东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为26000万元,到位资金13000万元,项目已开工建设。④汕尾市城区西北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到位资金10000万元,现已开工建设);2023年启动的1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总投资1.026亿元,以街道为实施单位分成两个项目进行建设(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两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目前,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四标段9个)完成工程量21%,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标段一6个)完成工程量17%。二是推进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根据区政府九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我局负责组织实施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祖庙广场地下停车场、二马路停车楼(含二马路道路配套工程)、西鱼市停车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7亿元(含征拆补偿费用),总计约可提供1950个停车位。目前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二马路停车场项目一标段已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招标工作,12月28日开工建设,施工单位已进场,正在搭建项目部和场地平整工作。二标段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三是推进市区口袋公园建设任务。为建设绿色低碳的绿美城区,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根据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和我市2023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城区2023年需要在汕尾市区建设4个口袋公园,目前已基本完成4个口袋公园(奎山河、新林社区、金宝城、奎山社区)建设任务。四是开展汕尾市城区档案馆建设项目收尾工作。汕尾市城区档案馆和城区森林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约4221.2万元,一期总建筑面积为5982.67㎡,项目2020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2022年7月20日工程完工,2023年10月27日,移交档案馆和城区公安分局使用。目前正在办理结算工作。五是配合推进X131线民群至民进公路项目。X131线民群至民进公路项目是2023年省、市下达我区的单改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该项目起于民群村委会,途经石厝、鲎山村、民进村委会,即沿原Y118步新段公路改扩建,终于民进沙海村,总里程6公里。该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以来,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该公路现场调研,组织东涌镇、区自然资源局、民群村、民进村和设计单位对沿线的用地情况和建设规模进行摸底。但由于该项目实施难度较大,为切实开展公路建设工作,按时完成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区政府已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帮助我区实施建设,我区主要是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六是开展居民用户橡胶软管更换项目。燃气居民用户燃气软管更换项目共计下达资金15万元,计划将下达的燃气软管更换任务数10000户15万元资金按比例分配到5家燃气企业进行实施,目前已与企业签订协议,现已完成3200余户。
(六)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做好城乡统筹发展各项工作。一是落实区城市及城镇提能大会战工作。区城市及城镇提能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安排城市及城镇提能大会战各项工作,反馈项目推进问题,促进项目进度。同时,主动配合落实好市提能专班分发的交办任务,将市交办任务及时分配至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并做好材料汇总梳理工作,完成每月项目进度报送任务和其他各项材料报送任务,确保我区在城市提能大会战季度及年度亮牌考核中取得理想成绩。2023年以来项目进展情况:市城区政府城市提能大会战统筹重点项目共10个,共完成投资7.03亿元,其中,按节点目标推进的有5个[分别为汕尾市区四马路(含建设西段)市政工程、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东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汕尾市城区渔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未能按节点目标推进的5个[分别为汕尾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汕尾市城区明代“坎下城”片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汕尾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设项目(汕尾市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项目)、汕尾市城区滨海休闲文化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汕尾市城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是落实综合交通大会战工作方面。区交通大会战工作专班持续推进落实汕尾市城区综合交通大会战工作,负责交通大会战上传下达、数据汇总等日常工作,指导各业主填报、信息审核等,收集汇总城区重点交通大会战项目以及省、市交通重点项目征地拆迁项目的相关信息。项目进展情况:①汕尾市区四马路(含建设路西段)市政工程道路项目。区代建中心自2022年11月4日项目移交后,于2022年12月23日动工建设,目前正大力推进建设工作。截至10月底,已完成投资7262万元,进度正常,完成今年计划投资90.78%。②市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X131线民群至民进公路)。X131线民群至民进公路项目是2023年省、市下达我区的单改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建设里程2公里,现有路基宽5米,水泥路面宽3—5米不等,计划改建成双车道,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该项目已交由市公路事务中心实施。
(七)落实“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一是根据市区“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会议精神,我局以“头号力度”抓好“头号工程”,第一时间牵头制定了《汕尾市城区风貌提升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将四项攻坚任务分解成具体的11项工作目标并全力推进攻坚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在年底、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前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制定印发系列工作方案,完成美丽圩镇建设工作方案及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印发了《汕尾市城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工作规则(试行)》《汕尾市城区推进美丽圩镇城镇建设工作方案》《汕尾市城区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高品质区镇村的工作方案》《汕尾市城区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汕尾市城区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方案》《汕尾市城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关于对照省督查陆丰、陆河反馈共性问题整改落实的方案》,印发了《关于转发〈汕尾市美丽圩镇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转发〈汕尾市打造镇街“三圈四中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汕尾市城区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送审稿)》。各镇(街道)完成美丽圩镇建设工作方案及规划设计初稿编制工作,并报市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审核。《汕尾市城区红草镇乡镇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27日汕尾市城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会议审议同意印发实施,并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三是推动落实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各镇(街道)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美丽圩镇建设标准六大方面,积极谋划推进“七个一”建设任务。据初步统计,全区已建成“七个一”项目44个:美丽乡镇入口通道6个、美丽示范主街6条、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5片、美丽圩镇客厅6个、标准化农贸市场7个、美丽河道7条(新港辖区内无河道算建成)、绿美生态小公园7个。近来,我局也结合攻坚方案要求,多次联合有关部门到现场对“七个一”项目建设进行专项督导,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四是推动建筑业企业与乡镇(街道)结对帮扶。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与乡镇(街道)结对帮扶,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建筑业企业与乡镇结对帮扶的通知》《汕尾市城区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多次召开会议部署结对帮扶工作,积极主动与建筑业企业对接,推动了10家建筑业企业与镇(街)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谋划了27个项目,总投资额2128万元。截至1月5日,27个项目已开工的项目共23个,投资金额1665万元。其中,13个项目已完工,投资金额630万元。立足镇(街)村实际建设需求,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擅长领域,推动建立镇(街)村建设需求项目库。截至目前,我区“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需求项目库项目129个,预计总投资额82.86亿元。五是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结合村庄传统风貌特征、传统文化符号和建筑特色,打造特色农房,目前经收集汇总各镇(街道),总共排查了辖区农房52642栋,其中要完成105栋的农房风貌提升(红草镇7栋、捷胜镇7栋、东涌镇27栋、马宫街道22栋、香洲街道17栋、新港街道25栋),已完成77栋(红草镇7栋、捷胜镇7栋、东涌镇7栋、马宫街道22栋、新港街道25栋、香洲街道9栋)。六是积极推进市级农房试点任务工作。为进一步全面强化农房规划建设管控,制定印发《汕尾市城区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方案》,并积极组织选取市级农房建设试点。根据《关于报送市级农房建设试点示范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收集汇总,初步拟定捷胜镇军船头村、五爱村作为市级农房建设试点。
(八)民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顺利完成保障性住房的任务。2023年6月2日我局印发了《汕尾市城区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目标补贴目标责任工作方案》,今年确定发放的基本户为127户。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023年度部分镇街全年度发放,共计发放78.78万元,并着手开始2024年的相关工作。二是持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落实我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根据各镇(街道)上报情况,今年我区共有5户危房改造对象,并经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对危房改造对象危房等级进行鉴定,其中修缮加固1户、拆除重建4户。目前城区五户已全面竣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1万元已100%支付。三是认真处理信访投诉、“12345”热线投诉。2023年以来,我局信访件收到79件投诉件,“12345”平台共收到派单数2232件投诉件,其中586件因不属我局职能,已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属我局职能办理的有1646件,都及时处置并回复。四是开展“民情地图”应用推广工作。根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民情地图”应用推广交通工作专班的通知》,我局今年工作包括:对接市交通运输局民情地图专班、各镇街(街道)及相关单位,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民情地图”相关工作,印发《汕尾市城区民情地图“路长制”工作方案(暂行)》,每周在“善美村居”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在“民情地图”填报系统上传《路段巡查记录》等。截至目前,我局在“善美村居”平台“美丽通道”栏目已累计发布信息170条,其中“美丽建设”39条,“美丽路长”131条;在“民情地图”填报系统累计报送路长数据426条,路长巡查记录 21330条。
(九)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各项重点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物业小区日常巡查排查整治、小区文明宣传以及协助挂驻社区创文等工作。强化在建工地文明管理,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彩旗、黑板报,施工现场落实围挡围蔽,2023年以来共清除局管理45家物业小区的卫生死角200处,对150余个室内外垃圾房、桶、箱进行了消杀,对80个散露的“四害”孳生地进行了清理整治;加强小区文明宣传。为市区各物业小区派发文明行为、健康生活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文明意识;整合力量强化住建系统及挂驻社区创文工作。由局各领导,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带队开展“幸福家园”创文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10场次,出动近150余人次,到在建工地、物业小区及挂驻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活文明宣传活动。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区创森办开展创建工作,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落实,按时报送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林荫大道建设、停车场建设等进展情况。三是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短板,我区继续配合市一级部门做好东、西区污水处理厂治理工作,推进市政管网改造建设,完善市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老旧小区管网建设,千方百计提高东西区污水收集率,并督促捷胜镇政府补齐捷胜镇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短板,预计2025年新增改造污水处理管网约35.5公里;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我区于2018年、2020年相继完成57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日常运维工作,目前所有设备均正常运行,下来将督促捷胜镇2025年完成新增改造污水处理管网约35.5公里,提高收集率,解决生活污水收集短板问题,确保我区污水治理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选派3名优秀党员干部协助3个挂驻村(社区)开展党建共建、创文巩卫、返贫监测、森林防火等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的函》精神,我局选派了一名干部作为石头村驻村第一书记,协助该村工作开展。五是全力推进深汕西改扩建项目(汕尾市城区段)征地拆迁收尾工作。深汕西改扩建项目城区段涉及总里程13.1千米,需征用土地为850.3亩。迁移坟墓约2000穴,拆迁房屋约5884.5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已进入清结算核查工作。六是做好住建领域禁毒工作,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小区、在建工地、燃气企业内是否存在涉毒违法情况开展突击检查,有关线索及时提交有关部门,确保全面整治。七是牵头做好“四数联动”数字城市专班考核工作,持续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实现精细化、智能化、便捷化的数字城市建设目标,目前数字城市工作任务细分为9个考核指标,我局认真收集相关工作台账,按时上报确保考核取得良好成绩。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下来,区住建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服务全市、发展全区”的功能定位,全力抓好平安和经济两张报表,全力推动住建系统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发展,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
(一)持续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增强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住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百千万工程”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持续增强党组核心统领作用,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改善工作作风,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警示教育,平稳推进城区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前进。三是将集中组织召开研讨学习、党日主题活动,号召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下功夫、出实招,按照“四有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对党的理论的学习和思考,不断提升社会基层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干部不断实现自我的提升,不断学习和进取。
(二)夯实平安稳定的基础。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一是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住建部门各项工作部署,立足新时期住建工作定位要求,努力克服体制机制和人员不足影响,更加积极作为,更加担当肯干,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在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同时,积极与市、区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整合抓住建筑安全合力,继续抓好建筑市场监管,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当好“店小二”,为企业投资发展做好服务,按期做好重点房地产项目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四)扎实推进“十四五”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不足和难题。抓好城区报建重点房地产项目服务、房地产交易服务;发展好我区绿色建筑;加快推进深汕西改扩建项目(汕尾市城区段)征地拆迁收尾工作,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全面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重点工作任务。
(五)全力以赴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指挥部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统筹做好市区城市提能大会战和综合交通大会战工作,上报2023年的建设计划,聚焦各项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停车场等任务,督促协调各镇街、各部门高质量完成发展重任,推动民生工程落地落实。一是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落实“两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各项材料收集汇总等事务;加强与市指挥部、区各项目负责单位的沟通、对接,协调督促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征拆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快老旧小区项目进度。2024年改造老旧小区工作任务数13个,涉及居民户数1154户、楼栋数61栋、建筑面积13.83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6919万元,已纳入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努力将城区老区打造成配套设施完善、居住环境优美、人文特色彰显、管理机制健全的美丽宜居滨海城市;三是继续推进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汕尾市城区停车场配套建设项目剩余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等后期工作将移交给汕尾市城区代建项目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我局积极配合推进项目建设。
(六)持续推进“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各项工作督导力度,确保元旦、春节前各时间节点攻坚任务落实,同时继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农房微改造、风貌提升等各项工作。
(七)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严格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积极协助挂驻社区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贯彻区委区政府创建要求,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主动与市牵头部门对接,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落实,确保考核指标不扣分;推进三个完整社区的创建工作。
(八)持续做好民生服务。推进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加快实施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民情地图”应用推广工作;提高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切实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九)谋划一批新的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区委的部署,谋划2024年新项目,坚持“好中选优”,选出符合专项债券要求的、可以大力推动落实落地的项目。推动汕尾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为汕尾市经济发展增砖添瓦。
(十)加强廉政建设。增加班子的带头作用,持之以恒加强廉政理念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同时,领导干部做好带头表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勤俭办一切事,强化财务监督。
(十一)其他工作。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统计、发改等部门做好住建领域各项经济指标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