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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007243996E/2023-0006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9-28
名称: 2023年购房节期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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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购房节期间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的需求,根据《关于购房节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现对该措施做以下解读:

  

一、购房节是什么时候?

  

2023年购房节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二、购买什么房产可以享受购房节优惠政策?

  

购房节期间,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可享受该措施。

  

三、购房节期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如何确定?

  

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24万提高到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

  

四、异地职工购房能享受购房节优惠吗?有什么要求?

  

购房节期间,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异地职工可享受优惠:

1.申请人异地缴纳公积金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以上;

2.异地职工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具有本市户籍;

3.在我市购买一手商品房;

4.其他贷款条件按现行政策执行。

  

五、购房节期间,购房首付款提取有什么要求?

  

职工及配偶提取购房首付款不受《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影响,不需要留存12个月的缴存额度。

假设职工每月缴交公积金2500元,现夫妻双方账户余额分别为12万元,该夫妻计划于购房节期间购入一套房产,购房首付为25万元(含订金1万元),公积金贷款50万元。按原定政策,账户余额留存12个月的缴存额,即夫妻双方账户需分别预留3万元,仅能提取18万元作为首付。若购房节期间购买,则可以申请提取24万元作为首付。

(注: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付款金额)

  

六、购房节期间,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购房节期间,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的职工及配偶,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8倍调整至12倍。但仍受最高贷款额度的限制,即在购房节期间购买一手住房,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以家庭为单位的双缴存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