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区新办﹝2025﹞30号
各村(社区)、街道各办(中心):
为扎实推进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目标圆满完成,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新港街道医保征缴工作督查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石森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庄超梵(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庄海南(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
林舒迎(社会保障办公室一级科员)
陈思洲(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
施武斌(社会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
曾昭枝(社会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
蔡珠琳(医保业务专干)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障办公室,庄超梵同志兼任主任,庄海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协调、数据调度汇总和通报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各村(社区)组织发动、政策宣传、缴费进度、困难群体资助参保、台账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督查;
2.工作日17:30前调度各村(社区)到账人数;
3.每周统计发布《各村(社区)医保征缴进度通报》,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村(社区),移交街道纪工委约谈相关村(社区);
4.12月25日前实现全街道39076人全部到账,确保特殊人群资助参保率100%;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医保、税务部门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各村(社区)要把医保征缴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任务,集中“两委”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力量,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加强宣传,优化服务。用好“线上+线下”双通道,推广“粤医保”“粤税通”小程序自助缴费;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帮办”“代办代缴”,确保服务“零投诉”。
3.严肃纪律,确保质量。严禁虚报、冒报、截留、挪用参保资金;对督查中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