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至7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8月,巡察组向我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街道党工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整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自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党工委书记高度重视,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街道党工委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上轮巡察、审计仍有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指导督促村(社区)巡察整改不到位。
(1)芳荣、东风、金海等8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仍出现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村(社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杜绝“白条入账”现象再次发生。二是督促村(社区)加强档案管理,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保密。三是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对“四议两公开”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指出街道办事处“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街道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二是建立健全现金使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加强对现金使用的监管。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省委、市委、区委“百千万工程”有差距。
3.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足。
(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党工委,前进、金海等4个村(社区)党(总)支部,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内容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内容;二是会前认真做好学习材料准备,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第一议题”内容,并由党工委书记根据学习内容提出针对性贯彻要求;三是要求街道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将集体研讨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固定环节,推进集体研讨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合理规划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与时间,深入浅出学习各项文件精神,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围绕上级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各线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4.落实“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明珠二号”行动不够到位。
(5)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相对单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对企业的培育力度,培育新的规上工业企业;二是推动特色渔业升级,发展深海捕捞、海水养殖与休闲渔业,助力国丰渔船改造;培育大华海水育种中心项目,推动海洋产业融合;以沙舌尾、大华山森林公园为核心,完善旅游配套,打造“山海湖城”文旅品牌;三是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企业、项目与乡村结对。
(6)垃圾转运处理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督促街道环卫站加大春晖路港务宿舍C栋路边垃圾的收集频次;二是督促街道环卫站加大对新兴市场对面路口垃圾的收集力度,实施动态巡回垃圾清运机制,提升辖区环境卫生整治水平。
(7)绿美建设尚存不足,“五道”可视范围内有裸露坟墓。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坟前种棵树子孙代代福的科学文明环保殡葬新风;二是结合航拍对对面海主干道X124县道、旅游公路和白石头村现有未遮蔽坟墓进行摸排;三是依托新港现代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契机,因地制宜开展坟墓遮蔽工作;四是定期开展日常巡查,防止新增裸露坟墓,巩固整改成果。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8)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加强对班子成员对照检视材料审核;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定期组织各部门、村(社区)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风险隐患。
(9)文件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及时做好整改,对错误内容及时进行全面梳理和修正;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业务人员对最新的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及时开展学习;三是规范办文流程,将进一步加强文件制定和审核流程的管理。
(10)对阵地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督促村(社区)农家书屋做好出版物登记在册,查清底数,对外来赠书严格审核赠书内容。
(三)履行职能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百千万工程”各项任务不够到位。
6.履行主管监督责任不到位。
(11)督促村(社区)落实“百千万工程”考核指标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及时梳理台账,补齐“实事承诺”清单;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亮诺、践诺、评诺”工作,年底对党组织书记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议;三是强调各村(社区)要将调委会、治保会等工作向村(社区)党总支报告工作。
(12)乡镇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党工委对渔港渔船综合安全监管方面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不够,村(社区)渔船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落实休渔期渔业安全生产,抓好涉渔乡镇船舶在休渔期的各项整改工作。二是清理取缔假牌套牌,打击整治违规乡镇船舶,规范船舶管理。三是压实网格员“定人联船”监管责任,强化渔船管控,全方位掌握渔船动态信息。四是联合多部门深入渔港、岙口、码头等地,对违规作业的渔船和“三无”船舶进行全面打击。
(13)火灾隐患整治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按照要求对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对接市一级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摘牌验收工作,于2024年12月经第三方验收合格,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予以摘牌。
(14)对村(社区)组的财务管理压实责任不到位。党工委对村(社区)组财务管理重视不够,村组财务结算中心对村(社区)组财务工作规范性把关不严,巡察发现村(社区)组普遍存在采购手续不规范、入账手续不齐全、执行现金管理条例不严格、发票未经监委成员审核签名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村(社区)组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明确街道村组财务结算中心和村(社区)组的职责。二是组织对村(社区)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村(社区)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手续、入账手续、现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四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采购手续不规范、入账手续不齐全、滥用集体资金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7.公共服务存在不足。
(15)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对芳荣村、新港村公厕设施进行维护更新;二是对海滨社区公厕损坏的门和水龙头进行更换;三是对位于金海社区兴港路155号的破损广告牌进行拆除;四是对位于新园社区的“春晖路港务宿舍”公交站牌进行拆除。
(16)未及时理清公厕管理权属。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已与城区住建、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沟通明确了权属和管护问题。
(17)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开放时间管理,公示开放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值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开放情况、服务质量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8)公共服务仍有不足。金海、红卫、东风、前进等4个村(社区)幸福食堂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并严格执行卫生要求;二是更新健康证明,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三是严格执行进货验收手续,落实食品留样、进货验收等制度,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
(19)市场秩序维护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常态化占道经营整治工作,遏制市场周边流动摊贩随意占道经营现象发生;二是组织多方力量共同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僵尸车”进行清理,缓解交通拥堵情况。
8.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落实不到位
(20)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调整施工顺序,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二是成立专项协调小组,统筹解决施工范围交叉交错的问题,提高施工效率。三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施工力量投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21)未按规定编制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对涉及的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全面梳理,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二是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强化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2)现场施工机构人员未按时到岗履职。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其深刻反思并立即整改。二是完善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签到和巡查机制,加强对施工人员到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23)验收记录与现场施工不一致,虚假验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对照审计清单逐项核查工程量,对存在偏差的启动返工重建程序。二是严把验收关,组织五方主体共同参与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各方都认同结果。
(24)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和技术规范施工。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施工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员立即整改,确保验收工作真实、准确、规范。二是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全面复查,重新核对验收记录与现场施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完善记录。三是加强对验收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实施“百千万工程”等创造良好环境力度不够。
9.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25)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相关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街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二是街道党工委严格履行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26)谈话制度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谈话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按照规定要求对其开展提醒谈话。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27)部分支出未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采购预算编制,在编制预算时详细预估各部门和项目的支出需求,切实减少了不确定性和偏差。二是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纠正了违反预算规定的行为。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相关部门人员切实提升了预算编制能力。
(28)无严格审核报销单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已重新修订《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制度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并执行。二是已严格报销手续,所有报销单必须四方签字后方可报销。
(29)超限额提取现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街道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建立健全现金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了现金使用合法合规。
(30)采购询价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明确采购程序和要求,规定凡达到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必须设立询价领导小组,发出询价通知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二是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严格审核采购合同和相关资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31)入账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财务报销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所有报销发票必须附有合法有效的票据,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齐全,对需要验收的项目必须附有验收材料,确保财务报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报销发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
(32)违规出租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指导村民小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双方协商等方式,对存在问题交易进行整改。整改不规范合同61份,街道1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建账
(33)存在耕地闲置撂荒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实地调查研究,走访各撂荒地块,掌握地块具体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撂荒复耕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限期整改完成;三是定期通报各村小组进展,调度各个撂荒地块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34)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组织召开街道、村、组三级参与的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重新上平台招标,按照法律法规签订三资合同。
(35)“村、组账镇代理”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村账镇代理、组账镇代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二是加强对村(社区)、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财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建立健全村账镇代理、组账镇代理工作制度,加强对财务资料的审核和管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四是目前东风村经济联社账务已纳入街道“代理记账”街道结算中心已对所有村民小组上报的票据进行了记账。
12.基层监督仍有差距。
(36)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新港街道纪工委联合街道综合事务中心(财政事务中心)召开村务监督工作培训会。二是街道纪工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定期下沉到村(社区)检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
(37)村级纪检委员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街道纪工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二是街道纪工委定期对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业务指导。
(38)街道纪工委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力度较为薄弱,只有一名纪工委书记和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不足。监督能力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统筹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力量。二是通过召开村组动员部署会议、分管领导到村开展具体指导等方式,推动不规范“三资”合同整改。三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管。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百千万工程”等工作提供坚强组织和人才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1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39)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党工委在着眼为“百千万工程”等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人才支撑,推进“两委”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补选村(社区)“两委”干部,2024年3月以来,已补选3名“两委”干部,同时做好后备干部人选酝酿和“两委”换届前期调研工作。
(40)党支部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召开党务知识培训班召集各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二是把握关键环节,做好工作提醒,借助本次巡察问题加强整改和指导;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对不规范的流程和材料及时退回整改。
14.党务管理工作不严格。
(41)党员停止党籍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组织各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召开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党籍处理等党务知识,要求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跟踪管理工作。
(42)党员档案审核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务知识培训班召集各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明确发展党员流程,明确归档材料。二是做好各级审核,明确各支部要做好指导工作,提高党员理论水平。
15.党管干部工作不到位。
(43)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股级岗位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积极调整干部队伍结构,按规定办理股级干部任职程序,已新办理完成8名股级职务任职程序。
(44)落实任职回避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对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现已不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不构成回避情形。
(45)执行因私出国(境)制度不严,日常管理失管脱管。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出入境管理,收回未交证照,确保街道干部职工证件统一管理无缺漏。二是严格做好街道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管理和因私出入境审批程序。
(46)考察文书档案资料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加强对组织干事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档案规范管理意识,确保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已补充欠缺文书材料,同时规范存档现有材料。
16.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制度不严。
(47)制定制度与上级规定相违背。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新港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调整分管财务部门领导,并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和集体讨论的财务管理制度。
(48)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原有制度进行讨论研究,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二是通过整改,实现了街道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
(六)“一把手”履职尽责,在实施“百千万工程”等工作中发挥“头雁”作用方面有待加强。
17.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方面。
(49)抓理论学习的方式方法还不够新不够活,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村(居)务监督委会员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利用沁园、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本地学习载体,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灵活采取形式多样的组织方式、教育方法创新开展理论学习;二是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三是督促街道纪工委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四是全面支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为监委会履行职责撑腰鼓劲。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方面。
(50)管党治党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谈话制度抓得不严;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财务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街道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谈话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按照规定要求对其开展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核实好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视材料内容;四是2025年2月根据街道班子最新任职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街道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分工。五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51)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股级岗位配备不足;未充分发挥把关作用,违规安排“裸官”身份人员在禁入岗位任职;对“裸官”情况摸排不严,存在隐不报“裸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制定人员各办中心人员安排方案,按照规定程序为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办理任职手续;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三是健全街道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街道干部职工“裸官”身份的摸排;四是对存在隐瞒不报“裸官”身份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省委、市委、区委“百千万工程”有差距。
1.落实“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明珠二号”行动不够到位。
(1)推动村发展集体经济不力。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持续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梳理东风渔业村与第三方公司合作签订的协议内容,厘清双方法律义务与职责;二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分红金额,针对无法收回的情况,由东风渔业村村委会予以书面回复。
(2)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出台缓慢。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持续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已根据区级政府常务会议修改完善,上报区委主要领导并完成审批,当前已报送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办公室备案。二是已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局、第三方设计单位,根据程序要求,已于2024年11月向上申请合同款项,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的持续进行。
(3)城乡风貌提升仍有短板。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持续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将新园、海港、金海社区较为破旧的房屋外立面更新改造和对背街小巷的三线作整改内容纳入城区海滨大道(新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案内;二是私拉电线问题已督促整改。
(4)“三清三拆三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持续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活动,发动多方力量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并已将三清三拆三整治打包纳入新港现代文化旅游项目。二是积极开展宣传,目前海港社区危房已无人居住,已设立危险告知牌并多次联系业主进行拆除;对海滨社区未搬离住户已多次劝告,并在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组织紧急转移。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建成区自建房政策空白的问题,争取上级支持,早日研究制定出台市区建成区自建房政策。
(二)履行职能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百千万工程”各项任务不够到位。
2.履行主管监督责任不到位。
(5)查控“两违”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持续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两违”处置力度,通过村(社区)小网格+执法大网格,加强巡查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二是强化执法查处力度,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合协作,及时控停、及时上报,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结合“入户联心”,教育引导群众提高对控违治违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的参与和自治意识。
(6)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持续推进。
具体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主动培育辖内规模较大的个体户,实现零的突破。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答商户疑虑,提高其转型升级的意愿。三是对有意向转企的市场主体,简化手续,优化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新港街道党工委对号入座、立行立改,按照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整改销号,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逐步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的“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增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本次巡察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推进整改。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加强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新港发展新动能。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新港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稳增长、促改革、强管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0-3328603;邮政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海滨路124号;电子邮箱swcqxgjd@163.com。
中共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