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区新委〔2024〕1号
关于彭献民同志到期退休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街道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各社区(村)党(总)支部、居(村)委会:
我街道四级主任科员彭献民同志,男,出生时间1964年1月6日,于2024年1月到达退休年龄。该同志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一)项的条件),现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中共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索引号: | 11441502007244403N/2024-0000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名称: | 关于彭献民同志到期退休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
主题词: |
汕市区新委〔2024〕1号
关于彭献民同志到期退休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街道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各社区(村)党(总)支部、居(村)委会:
我街道四级主任科员彭献民同志,男,出生时间1964年1月6日,于2024年1月到达退休年龄。该同志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一)项的条件),现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中共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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