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年7月修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内容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规范性文件等。
3.行政许可事项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4.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政务、活动的概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wchengqu.gov.cn/)和汕尾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http://www.swchengqu.gov.cn/cqkjwtj/)予以公开,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汕尾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网页下载电子版。
1.书面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向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中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660065/choice)。
本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申请填报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申请受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答复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根据《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机关结合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收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汕尾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军船头村原区教师发展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660-3303111
邮政编码:516600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汕尾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汕尾市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