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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007243793R/2025-0003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6-25
名称: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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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6-25  浏览次数:-

——2025年6月16日在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汕尾市城区审计局局长  黄振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我省贯彻落实措施的相关要求,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提出的各项意见,确保整改落实。詹响锑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担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区审计局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相关镇(街道)、部门单位发出整改提醒函、督办函和整改通知书,不断强化对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总体上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压实2023年度审计整改责任,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整改成效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4月16日,《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馈问题119个,已完成整改114个,整改率95.80%。5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均已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高位推动,党对审计整改领导更有力。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各相关部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召开党委(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等,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历次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审计整改推进会上都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整改批示,要求各单位按照审计建议,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督查,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取得实效。2024年以来,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现场督导15次,发出审计整改提醒函、审计整改通知书、督办函等共78份。各镇(街道)通过召开党委(工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对审计整改作出具体安排,全力抓好整改。各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有力举措,落实问题整改。区直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牵头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如:区教育局、区供销合作联社等部门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开展合同清理清查工作,排查经营性合同1335份,发现不规范合同651份,完成整改616份,整改率94.62%。

  (三)部门联合,审计整改督导更协同。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督查等形成合力,全方位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区政府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将市级2022年度审计查出涉及城区尚未完成整改的7个问题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向17个单位发出督办函,印发《关于落实汕尾市审计局2022至2023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每月汇总;区政府领导牵头区审计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长期未落实审计整改的单位开展整改约谈;区人大预算工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审计局,对审计查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区纪委监委印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将问题整改分解到各派驻纪检组,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

  一是2023年度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充分预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区委、区政府对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和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收入预算。二是关于部门预算审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部门预算编制业务指导及汇总审核工作,按规定批复部门预算。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制定资金使用分配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剩余未支出部分结转至2025年支出。四是关于落实“三保”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将6名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五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区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盘活,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推进资产并账和出租资产备案工作。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关于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按要求编制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规范采购预算编制、按照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二是关于落实“过紧日子”方面的问题。1个单位已按抽调通知规定的招商人数租赁宿舍;1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101.29万元上缴区财政;2个单位通过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加强用车监督等方式规范公务用车管理;1个单位提高预算执行的纪律性,杜绝超预算政府采购。三是关于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科目、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现金管理、停止向不符合条件的24人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加强票据管理等方式整改165.43万元。

  (二)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2个。

  一是关于5个项目债券资金使用率低,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问题。1个项目闲置资金526.20万元已支付完毕,4个项目闲置资金33829.76万元被财政收回。二是关于6个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4个项目退回多支付工程保险费12.41万元,1个项目退回工程预付款4676.81万元,1个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三是关于4个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混乱的问题。2个项目重新批复项目概算,2个项目按要求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加大对施工图预算的审核。

  (三)“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是关于小公园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4个社区已完成口袋公园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二是关于未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效益的问题。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万元已拨付完毕,区本级应配套资金90万元已列入2025年度区财政公共预算中安排支出;2021-2022年度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已支出8432.83万元。三是关于农业农村领域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达标的问题。已支出9810.88万元,预算执行率已达标。四是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工程管理,2个项目据实结算,1个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16个项目正在抓紧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四)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4个。

  一是关于未完成推动冷链物流产业园等2个参股事项的问题。区供销合作联社推动马宫供销社入驻冷链园区挂牌办公,继续申报财政资金。二是关于未完成建设镇级农合联等4项基层供销组织任务的问题。区供销合作联社加快推动各类供销组织建设工作,已完成2022年建设3个镇级农合联、5家村级供销合作社的目标任务。三是关于区公共农产品冷库容量未达到3万吨以上建设要求的问题。汕尾马宫冷链物流中心已正式投产运营,总库容3万吨。四是关于未按要求提取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问题。区供销合作联社修订《汕尾市城区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并按规定提取社有资产收益8.5万元注入合作发展基金。

   (五)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8个。

  1.食品药品专项资金绩效方面

  一是关于未按时开展节令性食品抽检的问题。2024年已按要求安排抽检。二是关于部分食品抽样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出具检验报告的问题。1个单位追究承检公司违约责任并收取违约金。三是关于3个项目未开展群众购买食品安全感调查的问题。已对2023年食品专样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承检服务项目的相关监管对象及2023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个项目开展安全感调查。

  2.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方面

  一是关于2个单位未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及复核职责,导致1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自2003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长期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问题。2个单位已查明并全额追回最低生活保障金23.03万元,并整改不符合社会救助对象18户。二是关于7个单位审核审批不严,向16名已死亡的监护人发放补助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核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监护人进行变更。三是关于2个单位宣传引导不到位,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中低保人群占比较低的问题。2个单位联合对全区35至64周岁城乡适龄妇女和低保人群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加强宣传引导,“两癌”筛查服务对象中低保适龄妇女增至17人。四是关于1个单位推进6个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问题。3个项目已竣工,2个项目已完成工程量80%以上,1个项目已向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并按程序采购设备。

   (六)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9个,已完成整改18个。

  1.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关于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情况方面的问题。1个社区将违规收取的费用4.01万元收缴国库,1个社区整改历史挂账1.43万元,2个村按照规定在发放征地款时报人民政府审查。二是关于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16个集体资产发包项目按规定纳入平台交易;相关单位对清产核资数据进行更新、补录。三是关于村级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村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通过强化合同管理、补办竣工财务决算、规范发包行为等方式落实整改。

  2.水资源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关于未及时向2家企业征收水资源费71.26万元的问题。1家企业完成水资源费清缴,1家企业实行分期付款,共整改37.32万元。二是关于未及时向4家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58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清缴工作。三是关于部分建设单位未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问题。1个单位加强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定期对项目水土保持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完工时能顺利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四是关于未及时支出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500万元的问题。项目资金已被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五是关于对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该项目已完成合同工程验收工作,并通过财政结算审核。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汕尾市城区重点建设项目方面

  一是关于质量控制不到位的问题。2个项目加强现场质量控制,通过及时返工、设计变更等方式落实整改。二是关于材料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项目已按规定变更材料和品牌。三是关于前期工作不扎实的问题。1个单位对后续项目认真复核工程量,强化工程造价控制,做深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前期研究论证。四是关于造价控制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对不合理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加强审核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建设项目决算方面

  一是关于工程款项计算不实的问题。2个项目通过退回财政、据实结算等方式整改168.12万元。二是关于拖欠相关单位账款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协调区财政局筹措资金。三是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进度和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建程序。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3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2个。结合区审计局开展的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结果,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主要是由于审计整改受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有的属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短时间内难以腾出财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归还资金。有的属于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协调难度大、耗时较长。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已到期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实现标本兼治。

  下一步,区政府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坚定扛起落实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