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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0072440245/2025-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4-18
名称: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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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

(一)政工室。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新闻宣传、史志编撰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物资装备、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规审与执法监督股。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和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办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应诉股。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区政府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代理区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区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镇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负责代理因行政复议引起及区领导同意交办的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统计分析行政应诉工作;接受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性生效裁判、行政复议决定的监督;接受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机关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报告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负责局机关行政应诉工作。

(六)行政复议股。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向市司法局报备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应诉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律师等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协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