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0072440245/2025-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3-13
名称: 区司法局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区司法局职能

发布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是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执行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联络宣传、交流工作。(三)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解释、实施后评估和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六)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负责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八)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十)负责本系统警车、警械和服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本系统有关审计工作。(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镇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书,并做好收结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印章管理等。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开展各部门公职律师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公职律师的合法权益等。(十四)加强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和协调,推进律师、公证等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监管方式创新,健全监管标准和信用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取消、委托行政审批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职业道德建设。(十五)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电话热线和实体平台基础,建成覆盖全区、事项齐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