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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0072440245/2024-0004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4-07
名称: 2024年汕尾市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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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尾市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

2024年汕尾市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区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全区高质量发展大会暨产业科技攻坚行动部署会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守正创新推进精准普法和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汕尾加快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学习内容,充分利用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开展党员纪法教育和党内法规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七一”建党节,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竞赛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全面开展宪法、民法典“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网络)。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宣传

    4.围绕推进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百千万工程”、绿美城区生态建设、海洋强区建设、科技产业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等汕尾特色法规政策宣传。

    5.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普法宣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加强《公司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落实“千所联千会”“工会律师团入企普法”工作机制,深化“法治体检”和“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活动。

    6.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教育养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开展扫黑除恶、禁毒、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交通运输、职业病防治、反电信诈骗、反偷渡反走私、个人信息安全、密码安全等普法宣传。推进田长制全面落实,加强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普法宣传;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农民工维权意识,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加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开展“权益在行动:向电信诈骗说不”专项活动。

    7.围绕对外开放开展涉外法治宣传。加强对在汕港澳台企业、居民,以及赴境外的企业、居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基本法和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境内外提升法治认同、达成法治共识。

    三、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8.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立法、执法、司法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突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举办“双百报告会”和政府学法报告会。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开展2024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各地各单位合理编制、动态调整清单并向区普法办报备。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法治实践,组织2024年度全区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9.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宣传普及。突出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副校长”规范建设,做好选任、培训、派出工作。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组织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

    10.加强基层和行业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普法宣传,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普法宣传,深刻揭露农村赌博活动的欺骗性、危害性和违法性。结合“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工作,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推广重点式普法、订单式普法,加大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力度。

    11.加强弱势群体和特殊对象法治宣传。根据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强制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其回归社会。

    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2.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落实《关于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的实施意见》,在区、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守法普法区示范创建、综合行政执法乡镇示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组织开展首批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培育和经验交流推广,示范引领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3.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全国第十批和2024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法治乡村示范区(圈)建设。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推进“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和作用发挥。

    14.深化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鼓励社会组织制定自律性社会规范,推动“窗口”行业部门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等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5.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巩固优化整合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平台载体,探索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景观集群,推动创建法治文化特色小镇、特色村(社区)、体验线路和法治文化集聚区(圈)。挖掘汕尾城区特色法治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打造“汕尾城区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做好第五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工作。

    16.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第六届“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培育打造汕尾城区法治文化品牌。结合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强法治文艺创作征集展演,推动法治文化融入地方戏、农渔民画、渔歌等民间艺术。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祠堂和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广泛开展法治图书阅读、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17.推进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运用。依托“今日城区”融媒体构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运用,研判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精准性和有效性。支持鼓励各地各单位运用网络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制作发布普法作品,推进“智慧普法、科学普法、精准普法”。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及法治文艺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积极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

    六、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1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区国家机关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公告、工作报告。各地各单位结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日、宣传月,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案例事件,主动开展“小快灵”普法,及时回应关切、释法明理、引导舆论。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和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开展2024年度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拟安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为评议对象。组织全区创新创先普法工作项目征集评选,推动全区各单位培育1项以上本地区公民、本行业领域法治素养提升项目。

    19.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设普法专栏专题,刊播法治公益广播,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区在“5·28”民法典颁布纪念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实施法治标语点亮地标行动。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培树优秀公益普法组织和先进个人。

    20.加强守法普法组织建设。加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任务落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生力军作用,组织举办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班。按照全国普法办、广东省普法办、汕尾市普法办部署,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