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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0072440245/2023-0010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9-15
名称: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机构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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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

汕尾市城区司法局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汕尾市城区司法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电话:0660-3388211

单位传真:0660-3361532

单位邮箱:swcqsf@126.com

负责人:郑暾(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南路410号城区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执行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联络宣传、交流工作。

(三)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解释、实施后评估和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负责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 (八)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