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经我局核准,拟同意对符合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黄小棉等30人(续期第4批)及黄海青等19人(首次申请)给予申报办理2023年第三季度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费额度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黄小棉等49人需补贴资金共人民币玖万叁仟壹佰柒拾肆元整(¥93174.00),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3年11月22日至28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3828704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