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汕尾市城区2024年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汕市区财农〔2025]6号)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城区2024年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项目承担建设的实施主体。现就项目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2024年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项目。
二、实施内容:建设1个水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示范区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中心,构建健康农田,集成应用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农药残留控制在允许水平之内,农产品质量达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绩效目标:项目区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100%,总体防治
效果达85%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10%以上,确保粮食作物
重大病虫害不出现大面积暴发成灾,保障粮食生产和农田生
态安全。
三、建设内容
(一)示范区布局:示范基地水稻连片种植面积600亩。示范基地设置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示范区500亩,常规防治对照区100亩。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全面应用害虫智能监测、生态调控、天敌控害、信息素诱控及科学用药技术,分区域示范稻纵卷叶螟信息素干扰技术和稻飞虱行为干扰技术应用,示范面积各250亩。
(二)示范技术措施:
1.水稻害虫智能监测技术:开展水稻主要病虫发生调查及监测预报,在示范区内安装智能识别虫情测报灯,实时掌握水稻主要害虫种群发生动态和规律,应用移动式田间自动采集测报仪开展稻飞虱田间密度监测,提高稻飞虱田间调查准确率。
2.生态调控技术:
(1)引导示范区经营主体选用抗(耐)稻瘟病、稻曲病、白叶枯病、褐飞虱、白背飞虱的水稻品种,避免种植高(易)感品种;
(2)指导示范区经营主体在越冬代螟虫化蛹期统一翻耕,灌深水浸没稻桩7-10天,降低虫源基数;
(3)引导示范区经营主体在田埂和田边保留禾本科杂草,种植大豆、芝麻等显花植物,涵养和保护寄生蜂、蜘蛛等自然天敌;
(4)在示范区的路边沟边、机耕道旁种植香根草等诱集植物,降低螟虫种群基数。
3.生物防治技术:
应用天敌控害技术,在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蛾始盛期释放稻螟赤眼蜂,以虫治虫,减少虫源基数。
4.物理诱控技术:
(1)昆虫信息素群集诱杀技术:在越冬代二化螟始蛾期,全面应用二化螟性诱剂,平均每亩放置1个干式飞蛾诱捕器并选用持效期3个月以上的诱芯,群集诱杀二化螟雄虫。
(2)昆虫信息素干扰技术:在主害代稻纵卷叶螟始蛾期,每3亩安装1套稻纵卷叶螟信息素干扰仪,定时定量释放性信息素,影响稻纵卷叶螟正常寻偶交配行为,减轻稻纵卷叶螟为害。
(3)昆虫行为干扰技术:每3亩安装1套稻飞虱行为干扰仪,通过特定波长的光源照射,干扰稻飞虱正常交配、取食等行为,减轻大田稻飞虱为害。
5.科学用药技术:
(1)种子处理。指导示范区经营主体应用咪鲜胺、氰烯菌酯、乙蒜素浸种,预防恶苗病和稻瘟病;用吡虫啉种子处理剂和毒氟磷拌种,预防秧苗期稻飞虱、叶蝉传播的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等病毒病。
(2)带药移栽。指导示范区经营主体在秧田应用赤吲乙芸苔、芸苔素内酯等生长调节剂培育壮秧;秧苗移栽前2-3天施用内吸性药剂,带药移栽,预防螟虫、稻瘟病、稻飞虱和病毒病,减少大田前期用药。
(3)适时科学施药控害保穗。水稻孕穗末期至破口期,应用氯虫·吡蚜酮预防稻飞虱、螟虫,应用苯甲·嘧菌酯预防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穗腐病等病害,实现科学对口用药。
(4)应急防控。在落实绿色防控和关键期药剂预防技术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两迁”害虫、水稻白叶枯病监测,根据发生实际,指导示范区经营主体及时开展应急防控。
四、实施期限
2025年2月至2025年8月
五、资金规模:40万元。
六、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2月14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七、遴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于截止日期前向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使用档案袋封装)。资料邮寄或送达汕尾市城区通港路中段区直机关大楼6楼601(联系人:赵文贤,联系电话:13729511833)。
(二)评审。由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情况,初定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交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八、项目管理
申报单位被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后,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和资金安排,规范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投入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由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与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