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有新港街道的汕尾市城区鸿辉水产品养殖场、汕尾市城区正海水产品养殖场经新港街道审核权属无争议,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要求,向我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我局已征求相关部门无异议后,现将以上两家的相关信息(详见附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1日止,共10天(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向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3215863。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