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我街道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方针,深入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二、工作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结合“林长制”推行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综合运用约谈、督办、调查处理以及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等手段,压实压细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村(社区)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主要领导因换届有变动的要及时签订责任书,并加强对新任领导的防灭火业务培训,街道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3.持续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参照镇级“六有”(有班子、有预案、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体系和村级“九个一”(一个机构、一个值班室、一个物资库、一支队伍、一个责任网格、一套预防制度、一个宣传喇叭,一次培训演练,一个应急处置方案)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森林经营单位制订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夯实森林火灾防治管理基础。
4.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在关键节点和高森林火险天气,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明查暗访,推动各村(社区)一线落实火灾防范举措。对发生较大影响森林火灾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地方健全防灭火体制机制,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
5.推动基层火灾防治标准化建设。推广“包山头、守路口、
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阳山经验,街道级“六有”体系和村(社区)级“九个”工作机制,打通基层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源头治理
1.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科学安全高效及时清理森林防火区外延50米范围内的农作物秸秆、地头杂草灌木等可燃物,做到不留隐患。组织对全街道范围内高速公路铁丝网围栏范围内和国道、省道以及其他有养护的道路两旁15米范围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
2.开展“猎火”专项行动。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猎火行动”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坚决防范人为引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3.严管野外火源。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适时颁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秋收冬种、春耕备耕时节,确需开展农事用火的,按照《广东省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试行)》执行。加强林区施工企业用火管理,因勘察、工程建设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林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批准,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在森林火险预警级别达到橙色或红色,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期间,组织各村(社区)会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各村(社区)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
4.加强墓地监管。在清明节前夕组织坟墓权属人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展可燃物清理、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5.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加强对老人、儿童、种养殖户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做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重点人群在林区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情。确保管控到位。
(三)深入宣传教育
1.抓好进村入户宣传。指导各村(社区)组织基层党员干部、护林员、志愿者入村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善于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推广鲜花祭祀,禁放孔明灯等,构筑广大群众森林防火的思想防线。
2.推广森林防火责任人公示与宣传牌建设。以全面实施林长制为契机,指导督促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社区)建造镇级及以下森林防火责任人公示牌,公布森林防火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四)加强监测预警
一旦监控发现火情,村(社区)要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火情信息。加强护林员、网格员管理,科学制定巡查路线和频次,落实巡护范围和责任。各村(社区)要及时检查护林员、网格员巡护责任落实情况,对巡查不力的情况要进行通报。
(五)强化应急准备
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结合《汕尾市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前线指挥部工作方案,做到“一山一图”“一山一策”,并做好预案演练,确保区街村三级预案(办法)有效衔接、实用管用。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加强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推动队伍配备森林消防水罐车、水泵、应急指挥车、运兵车和工具车等大型扑火装备和队员个人防护装备。加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网格化管理,落实相应薪酬待遇,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有效提升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
3.队伍靠前驻防。各种扑火力量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社区)主要领导、相关负责同志必须各有一人在岗带班。
5.规范火情报送。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迟报、不瞒报。森林火灾信息,各级单位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六)强化安全扑救
1.科学处置火情。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专业指挥,严格遵循“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要求,严格落实现场指挥的“十个禁止”,扑救安全的“十个必须”,坚决防止在扑救中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2.强化扑火组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及时派出有关领导严密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规范现场指挥机制。要完善指挥体系,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要求,细化落实“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的工作要求。
4.做好火案调查工作。按《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对每一起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对相关责
任人和火灾肇事者进行严肃惩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方案部署,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做到挂图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职、照单检查、照单消帐,形成工作闭环。
(二)强化监管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织密森林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共同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街道将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森林火灾,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开展调查,出现亡人火灾事故或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人员和肇事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