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7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同年8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教育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的规定和巡察组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狠抓巡察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党组成立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承担整改具体责任,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区教育局党组作为巡察整改的主体,肩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锲而不舍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党组书记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巡察整改紧密结合抓班子、带队伍的岗位职责,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带头整改,层层传导、推动进展、跟踪问效。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加强分管领域日常工作和巡察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及监督管理,营造齐心协力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浓厚氛围。各责任股室(中心)承担巡察整改具体责任,对标对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倒排时序进度,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区教育局、区教育系统形成了上下一条心、一盘棋、一股劲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是推动整改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教育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区教育局党组立即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组织学习了《汕尾市城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指引(试行)》,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细化了整改措施、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并按规定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报送。区教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清单严加督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对照清单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切实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形成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全面认领问题。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教育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书记立即组织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局党组书记组织区教育局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区教师发展中心,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从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整改措施、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提出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综合施策、集中整治,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是认真督导检查。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正确认识、积极部署、主动作为,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校(园)长会议、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于需要跨股室、跨部门配合完成的整改工作事项,局党组书记直接协调,确保工作中形成合力;对于推进进度缓慢的事项,局党组书记亲自督办,推动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议自2023年8月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党组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将学习与业务相结合,做到以学促干。区委教育工委指导监督汕尾中学、香洲街道中心小学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的学校党组织完成整改工作,并印发《汕尾市城区公办中小学校议事规则的制定、审查和备案工作方案》,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建立、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责任意识。
二是认真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新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对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新修订的《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传达学习,并建立理论学习长效机制,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全区教育系统会议等加强对上级会议精神及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组织下属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区委教育工委指导监督光明小学、莲塘小学、西联小学等学校党支部完成整改,并结合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9月28日至11月24日,区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主题教育专题学习8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结合关于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任职2届以上的25名学校领导的交流轮岗。2023年完成教师交流170人,2024年制定并实施《汕尾市城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工作方案》,分四阶段完成纳入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学校的副职及中层干部的配备,并对我区学科教师配置不均衡的中小学学校进行教师置换交流,使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学科分布更加均衡。
二是推进集团化办学落地落实。印发《汕尾市城区东涌、红草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分别以东涌镇第二幼儿园、红草镇中心幼儿园为总园建立2个学前教育集团,实现资源共享和师资队伍的优化。改选马宫中学党支部,并请示区委编委撤销马宫中学,落实新城中学校本部和马宫校区的人、财、物统一管理。
三是全力推进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2023年秋季,推动已开园幼儿园扩招,实际增加招生人数204人。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5亿元,推进汕尾市城区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的7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已全部完成建设并竣工验收,新增公办学位3300个,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3.关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乏力,教学质量偏低呈下滑趋势”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切实提高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视程度。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后,局党组将其列入议程,专题研究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党组定期召开高考、中考、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等情况的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切实加强对学校备考工作的领导。2024年3月,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关于2022年和2023年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汕尾市城区监测结果的报告》并研究部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听取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广一模”、全区中小学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及中、高考备考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是狠抓义务教育质量提升。2023年7月开始,增加小学期末质量监测科目,由原来的3科增加至5科,更全面地监测小学教学质量。2023年11月,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学对学校贯彻全市、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督导,取得良好的效果。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全区研讨课27场、教学示范课4场、同课异构课3场;组织线上培训1场次,参训人数3651人;组织线下研训活动16场次,累计参训人数1280人。有效推动了课堂教学改革,提升了课堂教学质量。
三是全力提升高考本科入围率。通过组织全区教师积极开展示范课、研讨课、名师送教下乡等教研教改活动,组织深圳光明区学校教研团队、骨干教师到我区开展教研送教帮扶活动,组织教师参与学科竞赛及课题研究等措施,全力提高高考本科入围率。据统计,2024年我区本科上线人数比2023年增加106人,上线率比2023年提高了7.58个百分点,为全市上线人数增长率贡献27.4%(参考人数约为全市的10%)。
四是降低中考弃考率。2023年,召开城区中考报名工作集体约谈,要求各个初级中学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中考弃考率。2023年中考,我区考生弃考率2.16%;2024年中考,我区考生弃考率下降至0.65%。同时,中考成绩取得重大突破,优良率大幅提升。
五是严格抓好教学质量督导。下发《关于做好我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督学认真执行《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等相关规定,落实每月到挂牌的学校开展教育督导,并按要求及时向区教育督导室提交《汕尾市城区教育督导工作纪实表》等报告材料。我区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认真组织本区中小学参加国家、省的教育质量监测,并开展结果解读和应用等工作;区教师发展中心每年组织开展区级教育质量监测。
4.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仍有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开足开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下发《汕尾市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管理的通知》至全区中小学校,进一步明确要求,对缺课少时未按规定开足道法与思政课的校长实行约谈和通报。2023年12月,开展了教育工作专项督导,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材料、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区49所学校和11所公办幼儿园具体检查了该通知文件的落实情况。各校在道法课开设方面基本达标,保证每周两节道法课正常开展。
二是配齐配强专任教师。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2023年合并石洲中学等小规模学校,并完成教师交流170人,集中分散的专任教师资源,提高了专任教师的比例。加大教师引进、培训力度,2023年招聘引进大学生122名,2024年7月份组织全区小学科教师参加专业培训,以解决当前专任教师配备不足的问题,提升专任教师专业水平。
三是抓实抓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面配备心理辅导室。2024年7月,组织教师深圳参加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素养。2024年5月31日,经汕尾市城区学校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评审,认定汕尾市城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合格学校18所,占全区学校总数的36.7%。
四是逐步改善学校招生不合理、不均衡的局面。完善招生工作方案,坚决落实学位调剂制度,确保优质学校学位不足学校、薄弱学校学位,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加强管理,要求学校严格控制班额,必须按计划招生杜绝借读、寄读现象发生。均衡各校招生数量,把控好各校班额,合理分配学位资源,已减少盐町头小学、香洲小学、光明小学等热门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规模,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5.关于“学前教育推进不力,偏离政策导向”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公办学位建设。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5亿元,推进汕尾市城区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的7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已全部完成建设并竣工验收,新增公办学位3300个,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二是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严格按照汕尾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学校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高起点、高规格、普惠性审批民办幼儿园,非特殊情况暂缓审批举办高收费民办幼儿园。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和招生人数,确保生均建筑面积逐步达标。加大“两教一保”培训力度,提高保教人员持证率。通过加大民办幼儿园督查和管理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通过年检等手段,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及时保障保教人员待遇。与区财政充分沟通协调,幼儿园保教人员工资按相关政策逐月发放,增强队伍稳定性。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区教育局党组的名义重新修订《汕尾市城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更新领导小组名单。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党组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筑牢教育领域思想防线。2023年9月以来,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各类专题学习43次,其中意识形态专题学习8次;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其中意识形态专题学习5次。区教育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和分析研判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区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到基层一线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调研。
三是加大阵地管理力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学校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指导,确保学校关注好师生思想动态,守好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防线。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跟进处置。建立健全图书准入机制,同时组织开展图书专项审查,清理下架不适宜图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待加强,财务问题仍有存在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党组成员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严格按照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责任。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落实每年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是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规定,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及时进行警诫谈话。建立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谈话。2024年4至5月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开展全覆盖谈话提醒。
三是严格处理违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严明纪律,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坚决惩处。开展5所高中校长约谈工作,明确禁止招收复读生。开展专项排查,未发现违规招收复读生的情况。
2.关于“班子工作作风不扎实,主管监管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把关教师职称评聘审核。强化政策落实,在职称评审工作起始阶段,组织召开多场次校长、分管副校长及业务人员的政策学习会议,要求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确保公平公正落实到位。强化材料审核,要求学校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并要求职称申报人和学校材料审核人签订责任承诺书;局组织人员对学校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会同区人社局对全部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审核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强化源头管理,在学校形成申报材料这一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加强源头管理,如实施学校教师课程安排表备案制度、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推行新任教师导师制等制度。启动预警制度,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对2023年申报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学校进行专项工作约谈。
二是履行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审查职责。通过调查核实,到相关学校深入了解,对持假证上岗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无效证件的继续使用,并通报学校。建立严格审核机制,开展无效假证的清理和排查。
三是全力解决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目前对于学校存在的一般隐患26项,已经全部整改完成。汕尾中学女生宿舍楼、新城中学宿舍楼已封闭停止使用。投入资金约7760万元实施新城中学封闭式管理学校建设项目首期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可提供1590个床位,预计于2024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总投资970万元实施汕尾中学女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目前交由中铁三局助力城区推进建设。
四是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顿,责令到期整改,符合条件的鼓励办证,整改以后不符合条件责令关停。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特别重点检查有无学科类培训,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是全力推进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同一职务层级内部等级晋升工作。下发《城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指导意见》,区编制部门重新核定各学校编数,区教育局与区人社局核定岗位数及岗位晋升比例。2024年1月已完成专业技术岗位同一职务层级内部等级晋升聘任工作。
六是及时检查纠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问题。2023年10月7日,我局再一次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转发了城区财政局印发的《汕尾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汕尾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加强学习,认真严格执行。针对财务管理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6月2日,转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对照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各校对照《中小学财务制度》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并已报局计财股备案。下来,我局将组织举办或积极参加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专项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同时有意识扩大财会人员队伍。继续争取区本级资金支持,聘请第三方内审机构,分批次对全区中小学校进行核查治理,加大对学校的财务检查力度,通过大检查和抽查、巡查方式,以“检”促“改”,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落实责任。
3.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开展教育生态整治行动。印发《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生态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初心使命不纯、师德师风不正、跟歪风附邪气、担当作为不够等四个方面开展教育生态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纪违法、失德失范教师,2023年8月以来,我区教育系统共处理有问题干部17人,其中学校领导11名,其他学校行政4名,普通教师2名,进一步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是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牢记行为规范,坚守行为底线,加强自我修养,追求高尚情操,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确保全体教师遵纪守法。通过一系列加强师德师风的工作措施以及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处分,当前全区教师师德师风有明显好转,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提高。
三是加大对教师师德监管力度。全面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教育,组织教师观看廉洁教育纪录片,提醒全体教师要坚守师德、为人师表。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师德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一查到底,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依规,绝不姑息,同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秉持师道、依法从教,努力营造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4.关于“财务管理违规、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我局财会人员已于2023年9月调整财务会计科目(凭证号:记账-0040),已全部完成固定资产补记工作,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入账手续。局工会、人事股已提交有关详细名单给局计财股,局财会人员将名单附入记账凭证。
5.关于“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履行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城区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区教育局党组及其股(室)、下属单位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规范党务、政务、财务等工作,不断推进城区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增加了监督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加大了日常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监督区教育局党组履行主体职责,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加强监督各学校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处6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校长,严肃了纪律,规范了管理。四是敦促区教育局党组及有关部门制定了多项制度,规范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日常管理存在漏洞
1.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区委教育工委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从2023年8月起,区委教育工委坚决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规范局党支部设置。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区教育局党支部已于2023年12月12日升格为党总支部,下设3个党支部。
三是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香洲街道中心小学2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借调单位,4名党员的组织关系现已转入学校党支部;梧桐小学因学校撤并,党支部已撤销。
四是推进幼儿园党组织建设。捷胜镇中心幼儿园、新港街道中心幼儿园已按要求成立党支部,香洲街道英格尔幼儿园联合香洲街道中心幼儿园成立党支部,马宫街道立承幼儿园联合马宫街道中心幼儿园成立党支部。
五是指导监督学校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香洲街道光明小学党支部、红草镇逸挥基金学校党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
六是对选举党支部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的审核,要求各单位在报送选举结果时,同时报送签到表、全体党员花名册、会议记录和《无法参会人员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请示》。渔村小学党支部、东涌中学第二党支部、香洲小学第一党支部已完成整改。
七是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完成区职业技术学校团委书记任命工作,区特殊教育学校经共青团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委员会批准已成立团支部。
2.关于“党管干部原则履行不力,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制度。对党组会议议题严格把关、充分讨论,在讨论“三重一大”问题上党组成员逐个表态,并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确保议事规则得到完全落实,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干部梯次培养机制。加强党组理论学习,特别是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结合当地实际,创新选人用人模式,为学校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从2023年10月份开始采用“提拔一批、调整一批”的办法重新调整中小学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学校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在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时大胆提拔思想政治素质好,愿干事的年轻干部,接下来的人事工作将创新工作思路,配强配齐各类干部。建立后备人才库,坚持每年推荐培训、培养一批作为人才库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提拔干部时,原则上从人才库中优先推荐选择,做到梯次推动、结构合理。加大高中人才引进,补充欠缺学科教师。
三是着力解决混岗使用干部问题。大胆起用在职公务员,对于没有部门领导的股室,由公务员编制的人员负责全面工作,逐步培养出能独当一面、年轻有为的公务员走上领导岗位。
四是推进学校超额配置管理干部及内设机构问题的整改。在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及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时,莲塘小学、新楼小学、梧桐小学、新湖小学、石岗小学、大流小学、埔边小学、西河小学、拾和小学已完成整改。
3.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人事管理规定。2024年1月起已按年度考核停发请病假超本年度全年工作日一半的人员基础绩效奖金。已免去长期病假管理干部职务。
二是扎实做好出入境证件管理。针对巡察组反馈部分学校出入境证件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我局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于2023年9月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全体教师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因私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加强证件集中保管工作,做到“摸清底数、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规范管理”。在排查中发现应交未交的,及时进行收缴保管;对以各种理由拒不上交所持证件的(含声称证件损毁、遗失、不在身边等无法上交情形),建立相关人员管理台账,第一时间报告党组织,并按要求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出入境证照管理制度,对教师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进行登记造册。约谈汕尾中学、新城中学、田家炳中学领导,要求三所学校立行立改,严格证件管理,按有关要求对因私持有出国(境)证件全面排查,同时警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出入境相关制度,依规管理,做到立行立改。
(四)对巡察、审计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力
一是推进市提级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缩减借调人员,同时向编办申请增加机关编制,解决局机关人手不足问题。已完成34名借调人员违规发放通讯费及交通补助的情况的逐一核查,经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同意,各相关人员正在分期缴入。
二是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形成《汕尾市城区教育局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汕尾市城区教育局债权债务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报区财政局资产股审核后按规定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教育局党组将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持续发力,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
一是驰而不息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经常自查炉灶,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是持续用力提升整体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切实发挥巡察整改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是久久为功完善长效机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1336”工作部署,确保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狠抓作风建设,保障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成效,提升整改效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教育力量。
中共汕尾市城区教育局党组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