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34号),经考生网上申请和提交相关材料、区招生办受理并审核,初定下列2名考生符合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月6日至1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工作日内向我办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城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区香城路中段,电话0660-3376504。
附件: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拟转入名单.pdf
汕尾市城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