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居)民、商户: 为进一步提升镇容镇貌,营造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依据《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镇政府决定即日起对全镇范围内乱贴乱喷小广告(俗称“牛皮癣”)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1. 全面禁止在建筑物外墙、宣传栏、公共设施、道路、树木及其他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喷涂、刻画广告标语; 2. 现有“牛皮癣”广告(含纸质张贴物、油漆喷涂等)的张贴者、喷涂者须于2025年3月28日前自行清理完毕; 3. 合法广告信息需通过镇、村便民信息栏、线上官方平台等指定渠道规范发布。 二、处罚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1. 对未经批准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刻画、涂写、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 对屡教不改或拒不配合者:依法没收工具及广告材料,并通过媒体曝光;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监督举报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乱贴乱喷行为。 举报电话:0660-3466680(捷胜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四、整治期限 本次专项整治自2025年3月12日起长期执行,镇政府将开展常态化巡查。 环境整治人人有责,文明创建需你我同行!请广大村(居)民、商户及单位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美丽捷胜。 特此通告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捷胜镇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整治乱贴乱喷 “牛皮癣”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