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有效防范因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疫情防控优化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后,人民群众上山祭祀情绪高涨,防火压力增大的情况,切实做到责任、措施、管控、处置、监督工作到位,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16日。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等,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思想,坚决杜绝松懈和畏难情绪,联防联控、精准防控,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和林长制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实现清明期间“零山火”,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好我镇清明期间森林生态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动员部署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城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卢小咏任组长,党委委员李庆新和人大副主席沈法林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以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机构,确保森林防灭火力量全面落实。
2.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在3月上中旬,全镇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由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镇机关各单位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主任参加。各村(社区)也要召开专题会议,由各村(社区)书记亲自部署,把相关精神传达给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代表。
3.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工作措施(包括工作部署、宣传发动、管理措施、巡山巡查、应急处置、值班调度等)。要在全镇范围内,发放和宣传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4.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村(社区)林长,村(社区)所分管山头地段包干负责人作为责任区域林长。镇、村(社区)干部负责所分管责任地段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具体见《捷胜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包干明细表》,驻村(社区)工作组要协助所驻区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负起本村(社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要组织人员加大不间断的巡山防护力度,及时掌握火情信息,一旦发生山火及时报告。挂驻工作组主动帮助所挂驻村(社区)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及时分析研判,掌握防火工作动态
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要及时掌握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动态,适时组织召开碰头会、协调会,统筹调整具体工作。同时,紧密对接气象部门,及时研判天气情况和关注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及时预警响应。
(三)加强源头管控,坚决消除隐患
1.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镇综合执法部门及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清剿行动,杜绝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规范银锭香烛等经营销售行为。
2.强化巡山防护,排查整治火险隐患。村(社区)应集中大部分力量与各级护林队伍全日不间断进行巡山防护工作,落实包山头责任,利用高处瞭望、无人机巡查、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等与人员山面巡查相结合,形成立体化防控体系,确保巡护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山头地块的每一个角落,要严格管控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禁止一切上坟烧纸、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及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五清”行动,清理与林区接壤的坟边、林边、池边、防火隔离带、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可燃物隐患,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减少我镇森林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指数。
3.强化重点管控。要摸清本村(社区)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重点隐患、重要保护对象、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管控人员情况,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台账,明确监督管理和跟踪监护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比所属林区神坛社庙和属地坟墓登记造册,在清明节前夕组织坟墓权属人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清明期间落实工作人员守坟头责任到人,做好宣传教育劝导,粘贴《防火温馨提示》,杜绝各种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发生;对神坛社庙和坟墓集中区域开展清理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痴傻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进山作业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管控对象的监管监护,加强教育引导,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严防失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4.设卡布点巡查,严控人员流量。全镇初步设立临时检查卡口17个,所有卡口必须布置好宣传标语、喇叭广播、设置指示牌、摆放护林码,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协助做好卡口人员值班值守工作,要明确卡口人员,实行定人、定点、定岗、定时网格化管理。主要部署如下:
军船头村上山路口、军船村公园路口、捷胜镇车站对面路口、沙角尾村上山路口、沙角尾小学上山路口、得道庵路口、公兴村路口、长坟上山路口、东门岭山上山路口、大塘山上山路口、埔尾村粮库边上山路口、隔塘、马鞍山村上山路口、北门领顶上山路口、大富村上山路口、牛肚村口上山路口、沙坑村内上山路口、东坑村上山路口。
各卡口值班人员安排根据《2023年清明防火路口值班表》(见附件3)实施,检查卡口有调整、增设的要及时上报镇工作专班。实行扫码进山、错峰上山、人员限流、严控祭拜人数,对进山人员、车辆按照《汕尾市城区2023年清明期间上山祭祖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对携带香烛爆竹、纸钱元宝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进行收缴,有效控制火灾火源源头。同时,推广运用“防火码”“护林码”。
各卡口要相应成立巡逻队伍,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护。巡逻队员要严守岗位,确保每天按时到位。开展任务时要佩戴执勤红袖围,带扑火拖把及其他防火器材,要加强宣传,加强劝说和警示,监控责任区域山面的火灾隐患,发现火情,立即处置。
5.成立应急队伍
镇成立1支防灭火应急队伍,共50人。主要职责是:查处经营烟花爆竹、银锭香烛等经营销售,流动巡逻,发现火情,立即支援处置。各村(社区)各成立1支不少于15人的防灭火应急队伍,主要职责是:发现火情,立即进行处置。
6.加强工作督查检查
为做好本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自3月8日起至4月30日全镇取消一切休假,镇纪委成立督查组,由罗锦声同志任组长,叶建华、官如旭同志为成员,对上岗到位情况进行严格督查督办。
7.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领导不缺位,责任不脱节。镇防灭火应急队伍必须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处置。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调度,安全、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1.采用新型媒体宣传。利用移动、电信、联通公司的平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及户外显示屏等媒介发布森林防火规定、禁火通告(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警示案例等相关信息。
2.发出倡议书(公开信)。向全镇党员干部和广大居民朋友发出防疫防火倡议书或一封信,并开展清明期间祭拜活动签名承诺。
3.进村入户开展宣传。要组织人员在市场、商超、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出动宣传车(高音喇叭广播)在镇区、村居、林区等区域流动、不间断进行宣传;要在辖区重要路段、进山路口、林区道路、火灾易发区域等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
4.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开展宣传。要组织、指导镇辖区中小学开展“五个一”活动(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发出一封《告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对学生的防火教育,带动家长自觉主动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
5.创新推广新式祭祀活动。积极宣传“云祭祀”活动,倡导广大居民清明节期间采取网上祭扫祭祖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6.加大曝光典型案例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全方位曝光违法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大力引导、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
(五)做好应急准备,高效处置火情
1.扎实抓好队伍建设。各责任地段山头、林区在防护期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布控,护林员要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各村(社区)要落实15人以上的防灭火应急队伍,配备扑火器具,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一旦发生山火,要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有效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2.开展战前培训演练。组织镇村两级指挥员、领导干部、网格员、护林员以及森林防灭火队等人员参与区3月中下旬开展的战前短期培训、演练,学习林火原理、指挥程序、安全避险等知识,熟悉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机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等,进一步提升扑救山火的能力。
3.落实后勤补给建设。各村(社区)要做好扑火力量调配、机具装备购置及检修、通讯联络设备调试、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4.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镇应急委要结合《汕尾市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镇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前线指挥部工作方案,制定森林防灭火作战示意图,做到“一山一图”“一山一策”,并做好预案演练,各村(社区)也要制定相应森林火灾简易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镇村两级预案有效衔接、实用管用。
(六)重击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火案
对于阻挠、妨碍临时检查卡口查验的,要敢于亮剑,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捷胜派出所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务必做到发生一宗、立案一宗、侦破一宗,坚决打击肇事者,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松劲思想,以对党、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驻村领导、驻村工作组要协助指导所挂驻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防火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积极靠前指挥,密切配合,主动帮助所挂驻村(社区)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按照“网格化”管理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担负起本村(社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统一步调,服从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和各临时检查卡口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本组工作人员站好岗、履好职,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三、临时检查卡口负责人要密切关注执勤现场动态,加强沟通协调,发现不稳定和意外情况及时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顺利完成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临时检查卡口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进山入林群众的思想工作,杜绝群众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五、临时检查卡口设置时间:3月8日至4月30日(特殊时间:3月24日、3月25日、3月31日、4月1日、4月4日、4月5日、4月6日)。每日执勤时间:上午7:30至下午6:00,全体人员务必准时到达指定位置,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离岗。清明森林防火禁火期间,各村(社区)防灭火应急队伍务必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执勤时间村(社区)防灭火应急队伍前置在各临时检查卡口待命,一旦出现火情,立即前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