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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0072412968/2020-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捷胜镇 成文日期: 2020-01-22
名称: 【奔走相告】关于春节期间开放捷胜中学、捷胜中心小学、石岗小学、埔尾小学、粮管所作为临时停车场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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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相告】关于春节期间开放捷胜中学、捷胜中心小学、石岗小学、埔尾小学、粮管所作为临时停车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2  浏览次数:-

【奔走相告】关于春节期间开放捷胜中学、捷胜中心小学、石岗小学、埔尾小学、粮管所作为临时停车场的通知

随着春节来临,车流人流逐步增加,迎来群众出行及返乡高峰,而机动车辆在镇区主要道路占道的问题十分严重,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为改善交通秩序、减轻通行压力、畅通消防通道,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节日交通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经区教育局同意,决定启用捷胜中学、捷胜中心小学、石岗小学、埔尾小学、粮管所空地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汽车临时停车场(开放停车位约298个),希望回家乡有停车需要的车主将车辆就近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确保镇内消防通道畅通,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临时免费停车的学校

捷胜中学,位于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国防公路,约100个停车位;

捷胜中心小学,位于捷胜镇北门社区,约80个停车位;

石岗小学,位于汕尾市城区捷胜镇石头村,约38个停车位。

埔尾小学,位于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埔尾村,约30个停车位。

粮管所,位于捷胜镇北门社区中心小学边,约50个停车位;

2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

2020年1月1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9:00至2020年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七)10:00,期间车辆停放时间为8:30——21:00,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2020年1月31日10:00)到期前,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

3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对象

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4

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

学校和保安人员不得向进场临时停放的车辆驾驶人收取任何费用。

5

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注意事项

车辆进入学校临时停车场所时应慢速行驶、注意安全、文明行车,并注意校园环境卫生整洁;自觉接受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在车头显眼位置留有联系电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放区域,确保学校教学设施不受损坏,造成学校财物损坏的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场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

“重点注意”

镇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

捷胜镇消防车通道,包括北门城顶路、车站路,道路两边已划定实线,严禁车辆和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同时,镇新公路列入严管路段,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划定车位停放!

春节期间,交警部门将对消防车通道和严管路段进行巡查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抄牌并处罚!

法律规定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消防救援机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