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郑奕巡:区委常委、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黄汉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镇财政事务中心。
韩如初: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征地、土地平整工作。分管人大办、园区征地平整办,协管自来水工作。
黄捷池:镇党委副书记(挂职)。负责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工作、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工作。分管驻镇帮扶工作队。
范远途:镇党委副书记。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禁毒、网格化、退役军人管理工作。分管综合治理办、社会治理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
邱振祥:镇党委副书记、兼党校常务副校长。协助书记负责镇党委日常工作,负责“三农”工作、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政府采购、后勤接待、依法行政、党务政务公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村、关工委、12345平台工单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
吴东琼:镇党委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文化宣传、创文、巩卫、市容环卫、垃圾分类等工作。分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协管党建工作办、公共服务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谢丽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森林防火、气象灾害防御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金融、企业、统计、商务、供销管理、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村(社区)“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移民、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宅基地等管理和妇联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办)、应急救援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妇联、供销社。
黄梓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律检查监察纠风工作,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村务监督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
李晓冰:镇党委委员、兼任镇党校副校长。负责组织建设、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校、党史、共青团、离退休人员服务。分管党建工作办、团镇委、党校。
林煜然: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民兵、人防、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武装部。
何海鹏:镇党委委员(挂职)、红草派出所所长。负责社会治安、打击偷渡走私、禁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吴荣崇:镇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抓镇人大日常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会工作。分管镇工会、协管人大办。
吴奋明:副镇长。负责做好城市规划与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园林绿化、古树保护、综合整治、燃气、道路交通、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饮用水源的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社区创建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办(生态环境保护办),联系交警。
张嘉炫:副镇长。负责“数字政府”建设、社会事务、村务公开、公共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殡改、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残疾人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党群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分管公共服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协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