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020072443901/2025-0004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7-22
名称: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号: 汕市区委办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5-10-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1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中共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中共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共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凤山街道党工委)、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凤山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汕尾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汕尾市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凤山街道党工委是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的派出机关, 凤山街道办事处是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第三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 是凤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凤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凤山街道党工委统 一领导本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以及村(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

  凤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同级人民武装部工作。

  (三)统筹制定区域高质量发展规划,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统筹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用足用活用好下放的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培育新质生产力,提高 工业化、产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高标准推进“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 展,组织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民生服务工作, 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承接下放街道审批服务事项工作, 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 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

  (五)负责辖区平安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 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 督。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消防、森林防灭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族宗教等工作。

  (六)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

  (八)编制本街道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 使用和监督工作。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凤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  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 考核、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党务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代表联系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综合事务中心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 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 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所辖机关企事 业单位、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系村(社区)工作。统筹   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社区)“两委” 的换届工作。负责推动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建设。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编制辖区内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协助辖区 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 企业信息采集、第一二三产业统计等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及公开、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预算执行管理、地方财政收支管理、 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金融服务、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 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街道所属 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林业、海洋与渔  业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农业  农村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统筹做好区级 赋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街道权责清单, 承担街道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指导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 秩序稳定,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 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人民建议征集、法律服务、综合网格、禁毒等工作。负责受理、 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维稳事件。负责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基层 综合治理责任制,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动员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负责加强社会面管理,对危险物品存 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 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发生。负责人口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服务、教育和帮扶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 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和网格员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综治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综合治理和平安 建设工作。负责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承担行政执法 监督、法制审核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及管理,办理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等工作。做好监督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指导 社会治理中心开展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  消防管理、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公共卫生、气象灾害防御、道路交通安全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 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 挥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城市管理办公室。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会同街道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

  负责镇村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 水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 办的其他任务。

  (八)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 承担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帮扶救助、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 作,落实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完善残疾人 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负责宣传贯彻落实 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统筹就 业指导、协调与管理服务等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企业 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企业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协助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社会保障工 作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基层开展社会工作实践。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  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和监督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指导村(社区)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职权调整事项目录,在辖区范围内依法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统一指挥调度有关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加强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 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街道党工委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 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委员会由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村 (居)民群众代表组成。委员会主任一般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担任,日常工作分别由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

  第八条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并按规定编配专职 人民武装干部,其编制在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数内统筹。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第九条凤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行政编制36名、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编制11名、政法专项编制2名。

  街道领导班子职数按有关规定确定。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2名(正股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8名,其中,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兼任司法所所长;正股级领导职数9名、副股级领 导职数9名。

  第十条凤山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