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及部门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统计信息等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局门户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股室和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415号。邮编:516600。电话:0660-3205777。
二、主动公开事项表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基本信息 | 汕尾市城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 办公室 |
2 | 领导成员 | 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信息及分工 | 办公室 |
3 | 机构职责 |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 | 办公室 |
4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等信息 | 办公室 |
5 | 公开指南 |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
6 | 公开目录 |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目录内容等信息 | 办公室 |
7 | 公开年报 |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 | 办公室 |
8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样表、在线申请地址 | 办公室及相关股室 |
9 | 工作动态 | 发改日常工作动态 | 办公室及相关股室 |
10 | 政策法规及部门文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 发改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 法规股 |
11 | 规划、规定、办法文件及解读 | 发改工作相关规划、规定、办法、通告等文件及有关解读文件 | 办公室及有关股室 |
12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营商环境、惠企政策信息公开 | 办公室及有关股室 |
13 | 人事管理 | 公务员招考录用 | 局公务员招录、遴选、选调的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 | 办公室 |
14 | 人才管理 | 局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等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制度和相关工作信息 | 办公室 |
15 | 财务管理 | 预算决算管理 |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信息 | 办公室 |
16 | 政府集中采购 | 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 | 办公室 |
17 | 统计信息 | 年度工作有关统计数据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