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党务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编制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发展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业、海洋与渔业等管理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人民建议征集、法律服务、综合网格、禁毒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公共卫生、气象灾害防御、道路交通安全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七)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村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水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八)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承担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帮扶救助、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九)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十)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