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020072438300/2022-00155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2022-09-16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022-09-16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汕财社〔2022〕79号)精神,现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632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列入“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安排财政部审核确认的2020年6月底参保人数(不含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和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进行分配。采取直接支付方式,由省财政直接支付到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市级统筹,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再下拨。

  二、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科学设定我区项目绩效目标,并报市财政局及市医保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请收到下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纳入政府项目库,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金发挥效益。

 

    附件:1.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二批)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