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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20 15:29 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汕市区委办〔20179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全面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城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汕尾市城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办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重点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政府数据开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需求导向,扩大公众和媒体参与,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显著增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联动水平明显提升,“互联网十政务”平台较为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与体制机制较为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基本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措施和安排

(一)推进决策公开。根据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决策公开配套措施,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督促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府办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8月底前完成

(二)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督查工作专栏,视情向社会公开督查存在问题的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推进落实不力主要事实、整改要求等内容。监察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起持续推进

(三)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全面公开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推动镇级政府全面公开权责清单,除保密事项外,以清单形式公布权责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区编办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行行政执法共识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并公开裁量范围、种类、条件和幅度。依法公开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起持续推进)

(五)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信息,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和目录(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制度,出台区直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公开预决算。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公开及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镇(街(社区)完善本地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具体措施及村务公开实施方案,将专项资金补助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七)加强全区统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目录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强化结果公开。依法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紧密跟踪、及时反馈、加强评估。(区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完成)

(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打造统一规范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快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精准扶贫、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全覆盖)

(九)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回应平台。强化重要政策解读。实行“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3个工作日内与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级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设置政策解读与问题回应通道。(区府办牵头负责,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完成)

(十)配合市逐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优化结构布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创新,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和新技术应用,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2019年底前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政府网站向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迁移率达100%。〔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十一)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程。分批推进部门进驻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与部门审批系统的无缝对接,年底前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5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50%以上,网上办结率40%以上,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十二)普及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及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强化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模块建设,配合市拓展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等信用信息公示,完善“信用汕尾”网站功能。〔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十三)配合省市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渠道,办理流程及答复要求。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标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基本目录建设,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回复及时、程序合法。区府办牵头负责,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十四)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各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要明确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指导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区府办、各镇(街道)负责,从2017年起每年实施

(十五)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有条件的应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培训内容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年底前全部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

(十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评估。按照省市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制订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方案,所占分值比重不低于4%。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公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十七)结合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订政务公开部分指标,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区府办负责,区各部门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从2017年起每年第一季度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工作分工和时限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

(二)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强化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区府办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地各有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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