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森林火灾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鉴于3月23日发生的捷胜镇、香洲街道山火经过留守火场观察,已无复燃情况。根据《汕尾市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于3月25日18时起,将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森林火灾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区天气持续晴朗干燥,全区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仍生效中,加之清明临近,上山扫墓人员日益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仍十分严峻。请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3月24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会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坚持“防”字当先、“严”字当头,严格执行“逢车必检、逢人必查”,严厉打击各种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着力提升森林消防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现场实战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坚决打赢全区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汕尾市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