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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
2022-05-09 10:3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今年9月,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汕尾市城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领导多次对审计专题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各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同时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李绪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强调要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以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12月14日,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查出应整改问题200个(分解细化后),已完成整改问题182个,整改完成率91%。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各镇(街道)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能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区政府八届一百一十次常务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具体问题整改。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本领域整改工作,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加强部门间整改协调合力。

  (二)大力推动整改,形成常态化管理。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区审计局积极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向相关镇(街道)和单位印发整改提醒函和问题清单,并结合内部审计调研,对部分单位的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核查已完成整改问题的真实性,指导督促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特别是重点难点问题拿出举措、集中攻坚,并推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区审计局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建立“一周一通报”“一周一更新”整改模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常态化。对整改责任长期不落实、长期未报送或未更新整改情况的单位,联合区人大财经委对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跟踪督促,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相关镇(街道)和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制定整改计划等,逐项落实整改。一些单位积极发挥内审作用,持续跟踪问效整改。一些单位定期印发通知书进行提醒,防止旧病复发。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和单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如:区政府印发了《汕尾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汕尾市城区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制定了《汕尾市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汕尾市城区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实施方案》,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方面

  1.区级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代编预算规模偏大的问题。

  区财政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将职业年金缴费等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代编预算列入单位年初预算,公共代编预算规模从2020年7.2亿元减少到2021年5.96亿元。

  (2)关于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已拨付项目资金343.69万元。二是对培训补贴对象审核不严的问题。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成有关企业退回多核发的培训补贴23.38万元,并对其进行处罚。三是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将指标下达给预算单位。四是未按规定及时下拨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申请下拨两批次资金共336.23万元。五是未全面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21年10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全区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预算单位进行自查,同时成立领导小组,于2021年11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全区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工作的补充通知》。现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检查。

  (3)关于预算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预算收入管理,目前已取消公证费项目。二是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财政专户非税收入33.22万元全额缴入国库。三是未及时收取2020年度非税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个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和作废取消等方式整改9.22万元,并于每季度末对非税管理系统中执收单位已创建未缴款的通知书事项进行通报催收,形成常态化管理。四是未及时处理非税管理系统中已作废的缴款通知书的问题。新城中学等8个单位已处理作废缴款通知书。

  (4)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

  2020年4月,区政府印发《汕尾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清理工作。截至2021年10月,62宗闲置房屋中有23宗房屋已被利用,23宗闲置土地中有11宗土地已被利用,其他闲置房屋和土地大部分由于产权不清、危房等问题暂无法统一盘活利用。

  (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未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的问题。区财政局于11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区新增债券资金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委托第三方开展2022年度新增债券资金预备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二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度村公共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等9个项目已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2021年度全部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已纳入“数字财政”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库,项目入库同时填报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由省财政厅实时监控。三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东涌镇政府加快推进铜锣寨古墙修复和雕塑制作工程项目进度。

  2. 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相关单位对目前正在实施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合同实施程序的监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二是工程项目未列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成立整改小组和组织财会人员学习等方式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做好年初采购预算和年中预算计划,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规范运行。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超范围使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付教师节慰问品等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申请设置工会经费银行账户,调整账务,依法推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二是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未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进行结算,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公务卡结算制度。

  (3)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的问题。从2021年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严禁超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要求财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三是超标准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超标准报销的费用0.33万元全部收回。四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田家炳中学、新城中学已按规定实行招投标。

  (4)关于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利息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利息收入26.22万元全部缴入国库。二是将食堂承包款转换为教师用餐优惠,变相占用非税收入的问题。田家炳中学已将非税收入1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

  (二)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未将处置就业风险支出纳入区财政应急储备使用范围的问题。2021年区财政局已将处置就业风险支出纳入财政应急储备金使用范围。二是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二轻集体企业联社分别采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录用的措施落实整改。三是未按规定每月至少开展1次跟踪服务失业登记人员的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落实失业登记人员每月1次就业跟踪服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2.“南粤家政”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未完成2019年“南粤家政”200人次培训任务的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各镇(街道)、企业、农贸市场设置流动咨询点,加强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未执行相关规定,2020年4月仍继续与2家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协议的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终止与相关培训学校签订的培训协议。

  3.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部署落实方面

  一是未制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计划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已印发《2021年度海陆丰革命老区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计划》。二是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投入较慢的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企业自筹资金投入9257.84万元,资金使用进度92.2%。三是红草镇政府负责的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土方平整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目前十八、十九、二十期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四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未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平台的问题。目前,上述共享机制和平台已建立。

  4.基层基础建设年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关于“红色细胞工程”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相关镇(街道)已落实1名镇(街道)干部全脱产专职驻1个村(社区)工作;相关村(社区)“两委”干部均未超过核定职数;东涌镇和香洲街道村(社区)“两委”交叉率均高于90%;相关村(社区)老人会、理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已落实向村级党组织报告制度。

  (2)关于“平安细胞工程”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相关村(社区)已按照“六定”制度落实网格员待遇。已完成一村(社区)一警配备工作;已落实“七必上时段”的劝导工作;村民(辅)警已落实每周不少于3天到联系点开展工作的要求;村(社区)未在主干道、主要道路安装视频监控的问题,相关镇(街道)已将信息上报区委政法委,由政法委和公安部门统一建设;驻村法律顾问已按合同规定每月不少于8小时到驻村开展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和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制讲座工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5. 营商环境优化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关于便民利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未达标的问题。区各部门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1296项,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168项,进驻率90.12%。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10月29日召开进驻工作协调会,对调整的事项以及未进驻事项进行再梳理,并形成进驻事项清单,拟送区政府常务会议。二是“一次通办”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两减一即”。三是“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不够深化的问题。我区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168项,根据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进驻5G+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事项进驻部门派员进驻市民服务广场,并设立首席代表。截至11月8日,我区已进驻市民服务广场审批人员共21个部门114人。四是未提供刻制印章免费服务的问题。区政府已印发《汕尾市城区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到位。
(2)关于信息化建设进度不够理想的问题。

  一是未建立开办企业全链条信息共享机制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区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实施方案》,逐步推进此项工作。二是部分部门政务服务数据未共享的问题。目前,我区已完成32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资源目录挂接,实行20类数据共享。
(3)关于“网上办事”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不够完善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区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实施方案》,逐步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农业投资项目未实现网上办理和网上备案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方面

  1. 2019—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中小河流治理、雨污分流、乡村振兴示范带三个项目存在资金缺口4061万元的问题。雨污分流、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资金已经配套。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目前三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均已完工验收。三是超出规定范围使用现金发放厕所革命补贴款26.75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其中:红草镇政府已责成相关村委将现金退回,通过公账转账到农户“一卡通”方式,将户厕改革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四是未按各镇街实际建设完成量下达2020年“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11.73万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于12月10日召开2020年“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结转协调会议,经讨论研究决定,以多退少补方式进行结转,下一步将联合财政部门及相关镇街完善资金调配。五是红草镇政府未对“四好农村路”(村路)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进行账务核算的问题。已将上述项目在2020年度进行账务核算。

  2. 惠渔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区财政未及时安排捷胜海堤加固项目区级配套资金2200万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向上级申请2022年度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以减少区本级财政配套的压力。二是未实现2020年“减船转产”资金绩效目标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区2019年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确定13艘渔船列入2019年减船转产对象,于12月3日报区财政核拨补助资金共1746.6万元。三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的2项惠渔政务服务事项仍未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受理审批的问题,上述事项已进驻市民服务广场。

  (四)绩效方面

  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区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及周边道路提升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已要求设计单位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本项目目前存在土地未合宗、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未核发问题,下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将利息收入11.12万元上缴国库。

  2. 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绩效方面。

  (1)关于部分下达至企业的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

  一是区卫生健康局未申请拨付使用新冠肺炎疫情中央补助结算项目资金的问题。该资金415.75万元已拨付完毕。二是区应急物资保健体系项目厂房建设缓慢的问题。区财政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广东香雪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目前,车间已具备防护服、口罩的生产、检验和仓储能力。

  (2)关于违规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转至预算单位账户,并在直达资金系统多报支出的问题。

  一是直达扶贫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直达资金90万元收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重新指定分配方案,将资金分配拨付至汕尾市城区龙泰种养专业合作社(40万元)、泽辉种养专业合作社(40万元)、现代健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万元)。二是未支付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的问题。汕尾逸挥基金医院已将该笔资金850万元支付到设备中标公司。

  (3)关于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

  一是区财政局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867万元用于发放2020年7月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问题。已安排区本级财政资金进行了归垫,并用于教育、农村污水处理等民生事务,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承载的政策事项已落实。二是区龙泰种养专业合作社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违规用于场地装修等事项的问题。该合作社已将以上资金原渠道归还财政。三是向20名死亡人员账户发放补助2.68万元的问题。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全部追回多发补助资金并上缴财政。

  3. 红草镇晨洲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绩效方面

  一是晨洲村在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时未将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的问题。落实项目负责人预算绩效负责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合理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宣传不到位的问题。红草镇政府将宣传解读工作做细,采取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向村民说明新农村建设方案内容。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增强村民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五)政府投资建设方面

  1.汕尾市城区重点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建设项目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一是广东省龟龄岛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项目未办理项目环评和海域使用相关手续、项目已竣工未按规定办理国家总体竣工验收的问题。项目已经过农业农村部有关专家验收。二是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三马路、翠园街)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或不动产权证,未能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等前置手续,进而未能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关于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澳门街和高第街)未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问题。监理单位已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并开展常态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二是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翠园街)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建设单位通过多次敦促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拆除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脚手架等方式进行整改。

  (3)关于凤山中学教学楼拆建改造及配套工程拖欠质量检测服务款12.5万元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2.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决算方面

  (1)关于多付项目建安工程费的问题。已收回多付款项23.68万元。

  (2)关于项目设计变更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的问题。已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3.捷胜渔港现代三级渔港一期工程决算方面

  (1)关于拖欠合同款183.03万元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2)关于工程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捷胜镇政府已对现有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三、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但仍有小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主要是:

  (一)已部署整改计划的问题,需进一步推进落实。如:资金执行率低、未及时收取非税收入等12个问题,有关单位已统筹部署整改工作。

  (二)涉及多部门协调的问题,需多方合力整改。如:未在主干道和主要道路安装视频监控、未及时安排捷胜海堤加固项目区级配套资金2个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需要统筹各方合力推进。农业投资项目未实现网上办理和网上备案、区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提升项目(三马路、翠园街)未办理施工许可证2个问题涉及到城区没有相关职能,需要协调上级职能部门统筹推进。

  (三)整改力度不足的问题,需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位。如:虚假询价采购办公桌椅等家具、未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餐饮服务单位2个问题仍有个别单位未较好解决,相关主管部门未及时作出处理。

  相关镇(街道)和单位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促进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真正改到位、改出成效,以优异的整改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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