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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四期)
2021-11-18 15:4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汕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结合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已出检测报告情况,本期予以公示536批次食品监督抽样检测结果,其中抽检不合格食品18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3.3%。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1、2。

  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具体信息是:

  汕尾市城区茂盛饭店于2021.08.18购进的皮皮虾,经抽样检验,镉不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广东穗香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08.19生产的流心月饼,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玖午食府于2021.09.26购进的花蛤,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玖午食府于2021.09.26购进的沙白,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玖午食府于2021.09.26购进的虾蛄,经抽样检验,镉不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玖午食府于2021.09.26购进的花蟹,经抽样检验,镉不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阅海酒楼于2021.09.28购进的花蟹,经抽样检验,镉不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东埔龙凤酒家于2021.07.19购进的濑尿虾,经抽样检验,镉不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黄港深马鲛丸店于2021.10.11加工的马鲛肉丸,经抽样检验,苯甲酸不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汕椰火锅店于2021.10.11购进的扇贝,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镉不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雄丰美食城于2021.10.14购进的豆芽,经抽样检验,铝不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雄丰美食城于2021.10.14购进的沙白,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城区沙陀洪万鲜面条店于2021.10.14加工的云吞皮、饺子皮、刀削面、大条面、细面、粗面,经抽样检验,苯甲酸不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汕尾市康煌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10.15购进的苦瓜,经抽样检验,氧乐果不符合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展开立案调查,查处情况将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第四期).xlsx

  附件2不合格食品信息(第四期).xlsx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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