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汕尾市城区品清湖(东涌)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方式的复函
汕尾市城区水利局:
报来《关于要求核准汕尾市城区品清湖(东涌)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方式的函》(汕市区水利函〔2019〕20号)及随文附件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汕尾市城区品清湖(东涌)治理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19-441502-76-01-002167),建设单位为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汕尾市水务局以《关于汕尾市城区品清湖(东涌)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汕水建管〔2018〕78号)批复,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河道治理长度为23.741km,其中:护岸23.636km,清淤23.741km,改造排水涵24座。项目总投资4885.18万元。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报我局重新办理核准手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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