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监测,过去6小时,我区出现局部大到暴雨过程,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降雨持续,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风险较大。
根据《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5月14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等防御工作,并向易受灾区域提前预置队伍和装备,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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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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