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公告
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撤销东洲街道,将其原下辖的湖东村民委员会划归田墘街道管辖,将其原下辖的东一、东二、东三、东四等4个村民委员会划归遮浪街道管辖。变更后,田墘街道陆地面积66.79平方公里,下辖一村、二村、田二、田三、田四等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南联、石新、塔岭、北山、红湖、内湖、外湖、湖东等8个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汕尾市人民中路155号);遮浪街道陆地面积37.65平方公里,下辖遮浪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宫前、合港、红坎、田寮、桂林、东尾、长沟、新围、水龟寮、施公寮、东一、东二、东三、东四等14个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汕尾市富强路2号)。
特此公告。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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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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