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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汕尾市城区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
2021-05-31 15:3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根据《汕尾市城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汕市区府办〔2020〕28号)和《关于公布汕尾市城区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汕市区府办〔2020〕34号)文件精神,我区第一批取消材料724个。经进一步清理核查,并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施清单对应,对部分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进行更新,共删除证明材料181个。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

序号

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证明材料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更新理由

区民宗局

12

宗教团体成立前审批

33

同意场所使用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13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

34

出生医学证明

1.对应的事项名称为: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初审2.省民宗委已取消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16

宗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44

户籍证明

省民宗委已取消该事项


45

居民身份证


17

宗教教职人员兼任另外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的备案

46

户籍证明

省民宗委已取消该事项


47

居民身份证


18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48

户籍证明

省民宗委已取消该事项


49

居民身份证


区教育局

20

学前教育机构变更

51

验资证明(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3

非学历教育机构变更

54

验资证明

1.对应的事项名称为:非学历教育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举办者、办学层次、办学范围、主管机关2.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变更

56

验资证明

1.对应的事项名称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层次类别变更2.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区侨务局

27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58

出入境记录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59

本人或配偶或其他亲属关系自有房产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60

户籍注销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68

同意接收为村民的书面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30

拆迁城镇华侨房屋证明办理

80

侨汇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区自然资源局

46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115

勘查许可证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47

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17

勘查许可证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48

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林地审核

119

勘查许可证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49

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县级审核

121

采伐许可证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区卫生健康局

61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155

放射诊疗许可

对应的材料名称为:放射诊疗许可,办理业务过程中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6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含改、扩建)

167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实际业务办理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无法免提交


7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173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实际业务办理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无法免提交


73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重新注册)

179

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需收回原件打印变更记录,无法免提交


76

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变更)

18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应的材料名称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办理业务过程中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78

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校验)

186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应的材料名称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办理业务过程中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9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登记)

211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用途使用证明

政务网上材料名称为: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房地产证明文件,不支持电子证照


9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

21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95

医师执业证书(变更)

215

医师执业证书

需收回原件打印变更记录,无法免提交


98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219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101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225

办理人受申请单位或法人居民身份证明

对应的材料名称为:办理人受申请单位或法人委托的书面证明材料,该材料是办理人受申请单位或法人委托的授权书,不能免提交


102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

226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104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228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用途使用证明

对应的材料名称为:可行性报告及选址报告,不支持电子证照


106

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变更注册

230

《医师执业证书》

需收回原件打印变更记录,无法免提交


区发展改革局

112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40

项目建设资金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区人社局

123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253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24

一般性岗位补贴

254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31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261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33

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263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34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64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39

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269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40

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

270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41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271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42

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272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143

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入职手续

273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274

无犯罪记录证明


14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275

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276

无犯罪记录证明


160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294

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

省人社厅未注册该事项,无法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该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77

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326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27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78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集体所有制)

328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对应的事项名称为: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2.“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29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79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全民所有制)

331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对应的事项名称为: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2.“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32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0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333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34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1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335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36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2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337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38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3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339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40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4

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341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42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5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343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44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6

营业单位开业登记

345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46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7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347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48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8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349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350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89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51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352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90

非公司企业法人住所变更登记

353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354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91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355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356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92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357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358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93

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359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


360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94

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

361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362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95

营业单位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363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营业单位变更登记


364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96

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变更登记

365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366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97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住所变更登记

367

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

1.“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两项材料改为用“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对应的事项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368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区残联

210

精准康复项目

381

居民身份证

残联上级部门未提供在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认领


382

户口本


383

残疾人证


384

残疾儿童居住证


211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385

贫困证明

残联上级部门未提供在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认领


386

房产证或房屋权属关系证明


387

居民身份证


388

户口本


389

残疾人证


212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390

残疾人证

残联上级部门未提供在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认领


391

购买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


213

学前教育助学项目

392

学生注册证明

残联上级部门未提供在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认领


393

残疾人证


394

居民身份证


395

户口本


214

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

396

居民身份证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18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申请

405

学生注册证明

办理业务需要在省垂系统中录入该证明,无法免提交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29

旅行社变更经营场所备案

420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230

旅行社变更名称备案

421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239

注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437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243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447

足够数量的有效期内体育专业人员、救生人员资格证明

不支持电子证照


245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载明内容变更

451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246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延期

452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需收回原件,无法免提交


247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

453

项目建设资金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53

内资娱乐场所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审批

466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证明

政务服务网对应名称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不支持电子证照


254

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

471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证明

政务服务网对应名称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不支持电子证照


255

国内文艺表演团体变更

474

法人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60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482

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居民身份证

不支持电子证照


483

非法人来办理的需供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法人签字及盖公章)

不支持电子证照


262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

487

法人资格证书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489

场所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63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

490

场所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491

法人资格证书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66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新证)审批

499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6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证)审批

502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法人证书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503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7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审批

50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变更后的执照或法人证书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5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明

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将该材料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区公安分局

274

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

511

居民身份证

政务服务网中上级部门未提供认领该事项


512

结婚证


513

离婚证


514

出生医学证明


515

收养登记证


516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275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

517

广东居住证

办理该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77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523

居民身份证

该事项属于市局职权


524

广东省居住证


525

营业执照


526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280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商务签注

533

广东省居住证

该事项属于市局职权


5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83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543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该事项属于市局职权


544

居民身份证


284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

545

出生医学证明

该事项属于市局职权


546

居民身份证


285

补发普通护照

549

广东省居住证

办理该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88

换发普通护照

558

广东省居住证

办理该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90

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5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办理该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91

首次办理普通护照

568

广东省居住证

办理该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293

首次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5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办理该业务不需要提交该材料,建议清理意见修改为:直接取消


314

亲属关系证明

597

居民身份证

依照相关规定,户口本显示的亲属关系具有法定效力,无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该业务不再办理


381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项目

664

居民身份证

该事项上级部门未提供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


388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671

居民身份证

该事项上级部门未提供在政务服务网中认领


397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680

居民身份证

该事项不属于我区分局职权,无法办理该业务


区司法局

405

人民陪审员选任

688

无犯罪记录证明

政务网无该事项


689

未被开除公职证明


690

无任职限制证明


40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

691

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证明

我区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也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工作者。近几年来,省厅没有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考工作,同时,按照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审批权限,直接由市局审批报省厅备案并明确由县区司法监督管理。因此,暂时取消纳入实施。


692

实习表现证明


693

同意接收证明


694

无犯罪记录证明


695

未被开除公职证明


696

无任职限制证明


407

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申请

697

考核证明

政务网无该事项


408

申请法律援助

698

经济困难证明

办理业务过程中“经济困难证明”已用“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困难和经济困难申报表”代替


409

继承公证

710

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和备案;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执业区域或者分立、合并的换发执业证书;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损毁或者遗失换发或补发;公证员一般任职等四个事项,因目前我区公证机构改革尚未铺开,属事业单位,上述事项仅对内部人员,暂时取消纳入实施。


410

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711

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411

遗嘱公证

712

遗嘱人与受益人关系证明(无法定证件可以证明时)


412

死亡公证

713

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413

亲属关系公证

714

亲属关系证明(无法定证件可以证明时)


414

经历公证

715

社保缴纳证明


415

派遣函公证

716

社保缴纳证明


区税务局

416

税收减免(房产税)

717

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政务服务网无该事项


718

营业执照


417

税收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719

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政务服务网无该事项


418

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

720

个人身份证明

政务服务网无该事项


419

税收减免(车船税)

721

纳税困难证明

政务服务网无该事项


420

税务登记管理(变更/注销)

722

组织机构代码证

政务服务网无该事项


723

税务登记证件


421

增值税征收

724

个人身份证明

政务服务网无该事项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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