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区府〔2020〕14号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
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47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8〕408号)和《汕尾市涉及机构改革和涉企涉民办事证明事项的市本级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汕府办函〔2019〕156号)要求,区有关部门对涉及机构改革和涉企涉民办事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了梳理。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修改《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汕市区府〔2018〕30号),第二十条中的“汕尾市城区科技文体局”修改为“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修改《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科技成果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等6个文件的通知》(汕市区府办〔2019〕5号)
(一)《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科技成果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科技服务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平台建设资质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企业资质认定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引进合作共建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汕尾市城区科技文体局”修改为“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文体局”修改为“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知识产权股”修改为“科技发展股”。
(二)《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科技服务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修改为“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审批同意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如下信息...”。
(三)《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科技成果类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附件清单材料》第一条修改为“提供经汕尾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实地考察认定审核盖章签字的《汕尾市科技成果类补助申报书》复印件,或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参赛补贴、获奖企业奖金情况表,收款收据等其他证明材料”;《附件清单材料》第二条修改为“提供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市科技局推荐报告复印件,或汕尾市城区企业参赛情况统计表(上报表)”。
(四)《汕尾市城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专利奖励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汕尾市城区科技文体局”修改为“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文体局”修改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与知识产权股”修改为“产品质量与知识产权股”;第十条修改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审批同意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如下信息...”。
三、修改《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汕市区府办〔2018〕5号),文件中“区卫生计生局”修改为“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部门”修改为“卫生健康部门”;“市卫生计生局”修改为“市卫生健康局”。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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