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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区粮油、蔬菜、蛋肉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的公告
2023-04-17 15:23 来源: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打印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更好保障辖区居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广大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现就全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区粮油、蔬菜、蛋肉等生活必需品库存充足,能够满足群众正常需求。从去年年底,我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提早筹备商品货源,鼓励和引导企业结合节日市场消费新特点,进一步丰富商品种类,满足不同消费阶层消费需求。信利、沃尔玛、信诚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投放各类商品货源充足,能够确保全区城乡居民的日常消费需求;汕尾肉联厂将从今日起逐日增加屠宰量,保证猪肉的市场供应,确保全区城乡居民每天的消费需求。同时,我区将积极组织后备货源,密切开展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动态,并在区发展改革局网站公布市区主要农贸市场、超市的当日粮油、蔬菜、蛋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消费,无须恐慌性抢购。

  二、请广大市民按需购买,不必超期囤购。粮油、蔬菜、蛋肉等生活必需品均有一定保质期限,大量囤购容易超过保质期,既影响食品安全,又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粮油、蔬菜、蛋肉等生活必需品配送车辆运行通畅,不存在运输中断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民生物资供应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予以保障,我区生活必需品配送车辆未受影响。

  四、各相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哄抬价格,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经营者明码标价应当做到真实明确标明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各相关经营者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囤积居奇,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农贸市场业主、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应当督促经营者、行业自律,诚实守信。

  六、加强市场监管。为防止少数经营者利用疫情防控之机,违背商业道德,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借机哄抬粮油、蔬菜、蛋肉等商品价格、串通涨价、以劣充优、囤积居奇等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相关经营者,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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