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双随机公开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分享到: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3-11-10 15:35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负责股室

检查依据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

1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2

广告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3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4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直销企业
总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

《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5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重点检查事项

抽样检测

质量发展安全监督管理股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6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7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一般检查事项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8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9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保健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10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市场在售食品

重点检查事项

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11

计量监督检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校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计量和标准化股

《计量法》第十八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计量和标准化股

《计量法》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抽样检测

计量和标准化股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计量和标准化股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样检测

计量和标准化股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样检测

计量和标准化股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2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质量发展安全监督管理股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 、第五十七条

《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 、第三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13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计量和标准化股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计量和标准化股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14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股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股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股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15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股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