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1月25日,城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市分行培训综合楼“11•22”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部署今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我区强调,“11•22”坍塌事故,充分暴露出个别行业监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及其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严格、隐患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责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一定要吸取教训,敲响警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能心存侥幸或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工程”,作为企业职工的“效益生命工程”,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工程”,将其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努力构建安全保障型社会。
我区要求,今后安全生产工作要着重强化“三大责任”:一是强化党政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总责。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安全监管。要依照法律法规,各尽职责,抓好安全生产的督查、审批、管理和指导等工作,推动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干部责任。要摸清管辖区内安全事故易发点,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责任清晰、权责一致,形成齐抓共管抓好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柯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