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特编制2022年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严格按照《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通过申请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发布了本单位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办事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次通办”,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数据等政务信息。编制印发《汕尾市城区网上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办法》,强化网上办事指南动态管理,确保提供准确无误办事指南信息。我区已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403项,依职权政务服务事项5661项,区级权责清单5221项。可网办率为100%,实现100%网上可办、92.20%全程网上可办,到现场不超过1次事项1403项,一次办比率提升到100%。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件事”窗口,全面推广实施30个“一件事”主题服务,并通过新闻媒体报导、邀请群众体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另外,还就“智税微厅”、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等内容在南方+、今日城区等媒体先后共报道文章34篇、拍摄宣传视频7个,被区政务信息采纳5篇。
公共资源交易依法规范公正。2022年5月,正式启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城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市场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有效降低市场企业参与投标门槛和交易成本,大幅提升政府采购效率。2022年全年共协助3家单位完成4宗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80.27万元,实际成交金额约175.55万元,节约率提升至2.62%,进一步提高我区财政资金使用效能。2022年,城区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同比增长40.36%,整体办件量大幅增加。全年共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1026宗,完成选取项目1025宗,服务类型涵盖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等多方面。依法依规,高质量、高效率地运营,进一步推动城区中介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区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情况,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严格遵循“三审签”制度,所有信息必须经过相关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确保“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仍不够丰富,解读质量还有提升的空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
下来,我局将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夯实“学”的基础,结合“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深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二是统筹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强解读实际效果,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三是加强队伍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多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业务水平,更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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