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履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条。信息发布涵盖政策法规、重要活动情况、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办公室结合局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严格发布审核程序,定期开展网络信息发布自查,强化政务信息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
三是以人为本,聚焦解读回应。对退役军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围绕保障退役军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信息公开、舆情引导和老兵典型宣传工作,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知识的掌握还不够熟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信息公开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载体不够广泛。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将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夯实业务基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将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最新政策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汕尾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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